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yōu)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文批示意見篇一
(一)圈閱即表示同意(簽發(fā)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現審批人姓名,,審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劃圈即代表簽字;如果文件只出現審批人所在單位名稱或職務統稱(如:辦公廳,、人教司、署領導,、司領導等),審批人應當在單位或職務上劃圈并在近旁簽字,。
(三)批示應該注明年月日。
(四)批語對象是上級的,,一般稱職務;是平級,、下級的,,一般稱同志。
(五)批語對象為多人的,,區(qū)別以下情況表述:
1.如果是任選的組合,,應按慣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標準分類,。例:按職務分類如“××、××,、××副審計長并××,、××,、××同志(司長)”;按性質分類如“××、××,、××司(以上為署內單位)并××、××,、××特派辦(以上為派駐單位)”,。
2.如果是工作流程組合,,可按照流程順序排列。例:“××局長并×副審計長”:“×主任并×副審計長,、審計長”。
3.如果是多個對象承辦事項,,須明確主辦人,。例:“××負責(或牽頭),,××、××會同(或配合)辦理”,。
此外,,審批公文應使用符合檔案規(guī)范的書寫工具,。
公文批示意見篇二
1.直接簽發(fā):簽發(fā)人批示“發(fā)”、“同意”,、“速發(fā)”等,,簽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發(fā)文,可批示“不發(fā)”,、“緩發(fā)”、“修改后重報”等,,簽字并注明年月日,。)
2.請他人審閱后再發(fā):簽發(fā)人批示“請××閱后發(fā)”,,簽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請他人簽發(fā):在發(fā)文單“簽發(fā)”欄之外批示“請××簽發(fā)”,。
4.請補充、修改后發(fā):簽發(fā)人批示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意見后,,先行簽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適用于做簡單補充修改的情況。如果需要做較多重大修改,,則應批示退回辦文部門重辦。)
(二)請公司領導簽發(fā)文件
1.直接簽發(fā):“請××簽發(fā),?!?/p>
3.先會簽(復核)后簽發(fā):“請××(單位)會簽(復核)并報××簽發(fā),。”(適用于各會簽單位事先已經基本協調一致的情況,。)
(三)請綜合管理部簽發(fā)文件
1.直接簽發(fā):“綜合管理部簽發(fā),?!?如確知部長在署內,,也可直接批示“請××部長簽發(fā)”、“請××同志簽發(fā)”,。)
3.先會簽后簽發(fā):“請××(單位)會簽并請綜合管理部簽發(fā)?!?適用于會簽部門事先已經基本協調一致的情況,。綜合管理部簽發(fā)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會簽職能在內,,無須在此處另外出現“請綜合管理部會簽”字樣,。)
認為需要送他人閱讀的文件,通常批示“請××閱”,、“請××、××閱”,、“請××閱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閱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要求。(此類閱件通常不須回復意見,。)
(五)批示辦理文件
1.對需要由上級作出批示的辦件,,可批示擬辦意見“擬??,,請××閱示”、“建議??,,請××批示”;上級批復“同意”或其他意見,。
2.對一般辦件,,通常批示“請××閱處”、“請××辦理”,。
3.對需要研究的辦件,通常批示“請××研辦”,、“請××提出意見”,,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見,。
4.對需要部門間會商、會簽的辦件,,通常批示“請商××辦理”、“請××提出意見,并送××會簽”,、“請××辦理,可先請××提出意見”;派出項目部送審的業(yè)務文書,,可批示“請××部(主管該派出項目的部門)審核,,并送××部(相關部門)復核”,。
5.對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辦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寫“請××核批”。
6.對有時限要求的辦件,,通常批示“請××于×年×月×日前研復”,、“請××于×年×月×日前辦結”,。
1.送審征求意見的文件,對上級通常批示“請××閱示”,、“請××審示”;對平級或下級通常批示“請××審閱”,、“請××閱改”,。
2.送審內容已經基本確定的文件,對上級通常批示“請××審定”,,對平級或下級通常批示“請××審核”、“請××復核”,。
(七)批示會簽文件
1.單方會簽的,,通常批示“請××會簽”,、“請××審簽”,。
2.多方會簽的,一般批示“請××,、××,、××會簽”。
(八)請示的結束語
1.請示由自己辦理的事項,,結束語通常為“請批復”、“請指示”,、“妥否,請批示”,。
2.請示需要他人辦理的事項,,結束語可為“以上如可行,,建議批轉××辦理”,。
(九)其他規(guī)定
1.簽署需本部門或本人批示、審閱,、會商,、會簽、研究等,,必須簽署具體意見,不能只簽署“已閱”等不表明態(tài)度的,、模能兩可的話語。
2.對于需要本部門辦理的公文,,在辦理完畢后必須簽署落實情況,,如“根據批示精神,,已辦理完畢”、“已與××部門協同辦理完畢”等,。
公文批示意見篇三
公文中的批示是什么意思?批示是上級對下級的公文寫出書面意見,,也指這種書面意見的文字。下文是標準公文批示用語,,歡迎閱讀!
(一)紙質文件圈閱即表示同意(簽發(fā)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現審批人姓名,審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劃圈即代表簽字;如果文件只出現審批人所在部門名稱或職務統稱(如:綜合管理部,、計劃財務部、工程設計部,、工程監(jiān)理部、工程管理部,、公司領導等),,審批人應當在部門或職務上劃圈并在近旁簽字。
(三)批示應該注明年月日,。
(四)批語對象是上級的,一般稱職務;是平級,、下級的,一般稱同志,。
(五)批語對象為多人的,,區(qū)別以下情況表述:
1.如果是任選的組合,,應按慣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標準分類,。例:按職務分類如“××,、××副總經理,、××部長并××、××,、××同志(副部長,、部門主管等)”;按性質分類如“××,、××、××部(以上為公司機關內單位)并××,、××,、××主任(以上為外面的項目部)”,。
2.如果是工作流程組合,,可按照流程順序排列,。例:“××部長并×副總經理”;“×部長并×總工程師、總經理”,。
3.如果是多個對象承辦事項,須明確主辦人,。例:“××負責(或牽頭),,××、××會同(或配合)辦理”,。
此外,審批公文應使用符合檔案規(guī)范的書寫工具,。
(一)公司領導,、綜合管理部部長簽發(fā)文件
1.直接簽發(fā):簽發(fā)人批示“發(fā)”、“同意”,、“速發(fā)”等,簽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發(fā)文,,可批示“不發(fā)”,、“緩發(fā)”,、“修改后重報”等,,簽字并注明年月日。)
2.請他人審閱后再發(fā):簽發(fā)人批示“請××閱后發(fā)”,,簽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請他人簽發(fā):在發(fā)文單“簽發(fā)”欄之外批示“請××簽發(fā)”,。
4.請補充、修改后發(fā):簽發(fā)人批示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意見后,,先行簽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適用于做簡單補充修改的情況,。如果需要做較多重大修改,,則應批示退回辦文部門重辦,。)
(二)請公司領導簽發(fā)文件
1.直接簽發(fā):“請××簽發(fā)?!?/p>
3.先會簽(復核)后簽發(fā):“請××(單位)會簽(復核)并報××簽發(fā)?!?適用于各會簽單位事先已經基本協調一致的情況。)
(三)請綜合管理部簽發(fā)文件
1.直接簽發(fā):“綜合管理部簽發(fā),。”(如確知部長在署內,,也可直接批示“請××部長簽發(fā)”、“請××同志簽發(fā)”,。)
3.先會簽后簽發(fā):“請××(單位)會簽并請綜合管理部簽發(fā),?!?適用于會簽部門事先已經基本協調一致的情況。綜合管理部簽發(fā)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會簽職能在內,,無須在此處另外出現“請綜合管理部會簽”字樣。)
認為需要送他人閱讀的文件,,通常批示“請××閱”,、“請××,、××閱”、“請××閱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閱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要求,。(此類閱件通常不須回復意見,。)
(五)批示辦理文件
1.對需要由上級作出批示的辦件,可批示擬辦意見“擬??,,請××閱示”、“建議??,,請××批示”;上級批復“同意”或其他意見,。
2.對一般辦件,,通常批示“請××閱處”、“請××辦理”,。
3.對需要研究的辦件,通常批示“請××研辦”,、“請××提出意見”,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見,。
4.對需要部門間會商,、會簽的辦件,通常批示“請商××辦理”,、“請××提出意見,并送××會簽”,、“請××辦理,,可先請××提出意見”;派出項目部送審的業(yè)務文書,,可批示“請××部(主管該派出項目的部門)審核,,并送××部(相關部門)復核”,。
5.對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辦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寫“請××核批”,。
6.對有時限要求的辦件,,通常批示“請××于×年×月×日前研復”、“請××于×年×月×日前辦結”,。
1.送審征求意見的文件,,對上級通常批示“請××閱示”、“請××審示”;對平級或下級通常批示“請××審閱”,、“請××閱改”。
2.送審內容已經基本確定的文件,,對上級通常批示“請××審定”,對平級或下級通常批示“請××審核”,、“請××復核”。
(七)批示會簽文件
1.單方會簽的,,通常批示“請××會簽”,、“請××審簽”。
2.多方會簽的,,一般批示“請××、××,、××會簽”,。
(八)請示的結束語
1.請示由自己辦理的事項,,結束語通常為“請批復”、“請指示”,、“妥否,,請批示”,。
2.請示需要他人辦理的事項,結束語可為“以上如可行,,建議批轉××辦理”。
(九)其他規(guī)定
1.簽署需本部門或本人批示,、審閱,、會商,、會簽、研究等,必須簽署具體意見,,不能只簽署“已閱”等不表明態(tài)度的,、模能兩可的話語。
2.對于需要本部門辦理的公文,,在辦理完畢后必須簽署落實情況,如“根據批示精神,,已辦理完畢”,、“已與××部門協同辦理完畢”等。
公文批示意見篇四
1,、按要求填寫《建立黨組織申請表》各項內容,。
2,、要求和動員企業(yè)中的黨員將黨組織關系轉入海淀園工委(預備黨員必須是還未到一年預備期的黨員,,超過預備期的需與工委具體商量),公司統一收取轉到海淀園工委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同時,,將黨組織關系轉入海淀園工委的黨員的信息填在《黨員轉入登記表》內,。
二、黨組織關系的轉入程序
海淀園企業(yè)的黨員在辦理轉入手續(xù)時,,可按下列程序辦理:
1、從中央,、國務院直屬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轉入的, 由黨員所在副部級以上直屬機關黨委 → 中共北京市海淀區(qū)委組織部 → 海淀園工委,。
2,、從部隊轉入的,, 由黨員所在師以上的黨委政治部 → 中共北京市海淀區(qū)委組織部 → 海淀園工委。
3,、從外省市轉入的,,由黨員所在縣級以上的黨委組織部門 → 中共北京市海淀區(qū)委組織部 → 海淀園工委,。
4、由北京市內各單位及在京高校轉入的,,由黨員所在黨委直接轉入海淀園工委。
辦公地址:海淀區(qū)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東706室 聯系電話:
中共海淀區(qū)委海淀園工作委員會 20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