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單位解除員工勞動合同證明篇一
住址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項規(guī)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fā)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guī)定:
第一 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