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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記承天寺夜游寫作背景 《記承天寺夜游》寫作背景篇一
作者筆鋒陡轉(zhuǎn),連發(fā)二問,,既親切自然,,富于韻律,又拓展時空,,發(fā)人思緒,。《記承天寺夜游》表達的感情是微妙而復(fù)雜的,。
蘇軾是父親蘇洵的第五個兒子,,嘉祐二年(1057)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罹烏臺詩案,,責(zé)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復(fù)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后,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xué)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宋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儋州(今海南儋縣),。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于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六,,葬于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
本文寫于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dāng)時,,作者被貶到黃州已經(jīng)有四年了,。元豐二年七月,歷史上著名的烏臺詩案,,御史李定等摘出蘇軾的有關(guān)新法的詩句,,說他以詩訕謗,八月,,將他逮捕入獄,。經(jīng)過長時間的審問折磨,差一點被殺,。十二月作者獲釋出獄,,被貶謫到黃州任團練副使,,但不得簽書公事,,也就是說做著有職無權(quán)的閑官。在這種情況下,,作者寫了這篇短文,,對月夜的景色作了美妙的描繪,真實的記錄了他當(dāng)時生活的一個片段,。也體現(xiàn)了他與張懷民的深厚友誼與對知音甚少的無限感慨,。
總結(jié):這里的美首先來自內(nèi)容的真。東月朗照,,激發(fā)了作者的游興,,想到?jīng)]有與樂者,未免美中不足,,因而尋伴,,這時錯覺生趣,情感觸動,,于是記下此景此情,,順理成章,一切是那么的和諧自然,毫無雕飾造作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