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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講課視頻篇一
一. 報告撰寫人
林國錦法學院 法學專業(yè)102班
二. 前言
針對目前的社會消費狀況,,我們在廣西大學的學生范圍內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目的在于了解當前社會消費與維權的現狀以及大學生維權消費意識的現狀,。
調查的時間和地點:2011年4月5日廣西大學
調查的對象:法學專業(yè)11人,、以及非法學專業(yè)的動物醫(yī)學11人、工業(yè)設計11人,、其他專業(yè)的5人,。
本次調查的問卷回收方面遺失2份。
本次調查的對象的選擇是隨機的,,由于準備不足因而還存在很多的缺陷,,比如問題的列舉不全,考慮問題的深度等,,都需要以此作為借鑒,,下次改進。
三. 報告正文
㈠ 大學生對消費維權的整體主觀印象
所謂的整體印象是從對相關的法律,、維權熱線,、享有的權利、對維權組織等的熟悉和了解程度,。
涉及的題目有:1.您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熟悉嗎,?答案有兩個選項:a熟悉 b不熟悉。在這個問題當中,,我們收集的調查情況是:法學專業(yè)中有3人選a,,有7人選b;在非法學的專業(yè)中有21人選b,,其余收集不詳,。2.您知道作為消費者可以享有那些權利嗎?這是一道文字做答題,,調查收集的結果是幾乎沒有人填寫,。3.您知道消費者維權的熱線電話嗎?答案是兩個選項:a 知道b不知道,,調查的結果是法學專業(yè)的學生中有一半選擇知道,,為6人,而非法學的則是19人,;
4.您對校內外的相應的維權組織有多少的了解,?本題中有四個選項:a 有 產生實際的幫助,b 有,,只是宣傳c 有,,形同虛設d沒有;我們收集的調查結果如下:在法學專業(yè)中,選擇a 的1人,,選b的有4人,,選c的有5人,,選d的1人;在非法學專業(yè)中,選b的7人,,選c的12人,,選d的8人,,a選項則沒有人選,。
個人對以上的調查的分析如下:首先是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部法律的了解程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調查的結果顯示,大多數的學生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不熟悉的,,即使是法學專業(yè)的學生,,他們給出的答卷也是讓人難以置信的。這部法律從頒布至今已有7年時間,,對它的不了解是出于消費者個人的因素還是國家方面的宣傳不到位,?這是值得考慮的問題,它也將是我們下一個調查的課題之一,。對于消費者享有的權利,,答卷也是比較失望的,學生們難道真的不知道自己享有的種種權利嗎,?假如是真的不知道,,那他們在消費 時是否渴望擁有這樣的權利,?還是說這種權利從來就沒有實現過,,以至于讓我們根本就忽視了它的存在,?對于大學生對校內外的維權組織的了解程度方面,法學專業(yè)的學生大部分站在b,、c的選項這邊,,非法學的情況也如此,,為什么大部分的學生會對這樣一種定性是為消費者服務的組織卻沒有更詳細的了解,?難道說他們很少遇到侵權的事例,?還是說自身覺得他們是沒有任何的益處的、?或者是這些組織自身的因素而沒有讓我們更好的去了解它們,?
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對國家來說,這是一項為人民謀利益的大事,,對社會組織來說,,這是一項對社會發(fā)展的有意的事。對消費者來說,,更是保護自我的盾牌,但現在的調查的結果顯示,,對于這項事業(yè)的整體印象卻沒有得到和他實質意義符合的崇高,反而是不為消費者問津的路邊草,。這是為什么?每年的“3.15”消費者維權日或許有很多的人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即使聽到說了,也會認為是商家打廣告的作秀,?
㈡ 大學生受到侵權的場合、時間和頻率及程度
涉及的相關的問題有:1.您認為在日常的消費中,,哪方面的消費容易受到侵害,?本題的選項有:a 耐用品b非耐用品 c奢侈品d服務 這道題的分類我們主要考慮了男女性的區(qū)別,故有如下的統計:男性中選b的有5人,,選c的3人,,選d的5人,選a的2人,,其他的調查不詳,;女性中選a的6人,選b的10人,,選c的2人,,選d的5人。選項中在購買奢侈品方面的較少,,反映購買奢侈品的機會較少,;男性中b、d兩個選項的人居多,,而女性中c項的較多,,反映出男女性在消費方面的差異。同樣這種差異。是否會出現在有關消費的維權方面呢,?是我們值得探討的問題,。2.在消費時,權益被侵害的地點較多的發(fā)生在,?本題的選項有:
a 校內b 校外,。本題中選b的為31人,選a的為8人,,可見大多數的同學被侵權的場合發(fā)生在校外,,這個問題主要是調查場合的不同是否會對侵權的發(fā)生率存在影響,從調查的結果可以看得出,,這種影響是顯而易見的,。至于被侵權的頻率如何呢?本次調查中沒有列入,,這是個相當大的遺憾,,這個對了解社會消費的現狀和消費者發(fā)生被侵權的態(tài)度的了解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但調查時欠疏忽,,所以將會成為下次調查的重點,。
㈢ 作為大學生的我們受到侵權時的態(tài)度
涉及的相關問題有:1.據您的了解,,身邊的同學的權益被侵害后,,維護自己權利的人嗎?本題的選項有:a 超半數能主動去維護 b 少于一半c少數d 僅是抱怨,,調查的結果如下:男性中有11人選擇了c,,選d的為6人;在女性中,,選
b的2人,,選c的為13人,選d的6人,。首先我們是對男女性在對待受到侵權時的態(tài)度是否會存在差異進行了考慮,,結果比較相近,我們無法得出這樣的一個結論,,在維權方面,,男的要比女的積極;同時,,我們也按照法學與非法學的專業(yè)差別,,進行了比較:法學專業(yè)中,選b的1人,,選c的6人,,選d的5人;在非法學專業(yè)中,,選b的7人,,選c的20人,選d的7人,,可見法學專業(yè)的選c的比例占一半,,在非法學專業(yè)中這個比例更高達到了70%。我們是否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法學專業(yè)的學生在維權方面的積極性較高是因為和其專業(yè)有關呢,?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我在此支持這樣的觀點,。畢竟學習過相關的法律,,法律素養(yǎng)會有別于普通人,這樣的目的是在于強調學習法律的重要性,,讓更多的人學法,,懂法,才可以用法,。㈣ 大學生受到侵權時采取的方法
涉及的題目有:您所了解的賠償途徑有,?題目的選項為:a 訴訟、提請仲裁b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訴c與經營者協商或投訴給廠家d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法學專業(yè)的調查如下:選a的有4人,,選b的4人,選c的10人,,選d的4人,;非法學專業(yè)的如下:選a的8人,選b的9人,,選c的18人,,選d的14人。調查的結果就是選c的在這兩類分類中都占了很大的比例,,分別為45%和39%,。大部分的同學選擇了直接的與經營者協商調解或者投訴給廠家,這反映了:這種方法是最快的,,相對來說不復雜的符合學生維權的途徑,;其次,這鐘方法同時反映了學生的維權的意識相對高的,。這樣的結果,,在法學和是否是法學的分類,意義不明顯,。㈤ 大學生對于提高維權意識的建議和看法
涉及的題目是:您認為應當如何去提高當代大學生的維權意識,?選項為:a自主學習b外界的組織和校方的培訓,。在這道題中,選a的人數為11人,,選b的是26人,。大多數的同學選擇了希望通過外界的幫助去增強自身的維權意識,同時
也從側面反應出,,當今外界對于增強大學生維權意識方面存在某種缺陷,,具體是怎樣的缺陷?宣傳不夠,,還是具體的路徑不可行,?或者根本就沒有真真正正去做好本該屬于自己的工作,這些都是需要社會各界去反省的,。畢竟在這個“以人為本”的社會中,,真的人民群眾的利益,才是我們工作的出發(fā)點,。對于選a的同學,,我們可以肯定他們對于增強自我維權意識的積極性的態(tài)度,只有內心有這種希望通過自我學習進而達到增強維權意識的想法,,才可能成為他們前進的動力,。
㈥ 總結
從本次的調查可以看出,主要的是,,大學生維權意識的薄弱是不爭的事實,。其次是社會對于維權的保護和支持還沒有達到一個很好的境界。這些都是可以從上面的分析中看得出的,。當然,,消費的維權不是大學生自己 的事,也不是社會組織本身單方面的努力可以做好的,,這需要兩者的相互配合才行,。從另一個角度解讀,社會組織在消費維權的作用上往往是起到一個引導的作用,,是外在的條件,,而真正的主導是消費者本身,他們在維權的迫切性方面有更高的期待,,所以主要矛盾在于消費者本身,。
如何喚醒消費者的消費維權意識,如何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并且為他們提供一條可以有效維護自身的權益的途徑,,這才是我們調查的目的。
犯罪心理學講課視頻篇二
犯罪心理學講稿
第一課 緒論
犯罪預防的現狀
一,、從我國1983年打黑的效果看,,盡管國家不斷加大犯罪的打擊力度,,但犯罪仍然有增無減。
二,、97刑法修改增加了許多罪名,,且現在國家不斷加重部分犯罪的刑法,但犯罪仍屢禁不止,。
三、刑事案件中,,再犯率相當高,,特別是重大刑事案件中,具有犯罪前科的人占相當大的比重,。
四,、近年來,我國重大刑事案件不斷發(fā)生,。張君案,、邱興華案、馬家爵案等,。這說明,,刑罰并不能有效地預防犯罪,僅寄希望于通過刑罰,,將犯罪人實施懲罰并不足以犯罪,。除施用必要的刑罰外,我們還必須反思,,我們的社會到底怎樣了,,為什么會發(fā)生這么多的犯罪,研究犯罪發(fā)生的原因,。犯罪學當然就應運而生,。
就犯罪學而言,犯罪學主要從犯罪的生物原因,、自然原因,、社會原因等角度探討犯罪,如天生犯罪人,、學習理論等,。只有弄清楚了犯罪的原因,針對犯罪的原因進行綜合治理,,該改變社會政策的修改社會政策,,該修訂刑事政策的修訂刑事政策。以期從跟上治理犯罪,。
犯罪心理學是從心理學上探討犯罪發(fā)生的原因,,亦即,,犯罪心理是怎樣形成的、怎樣變化的,,犯罪心理形成,、變化的規(guī)律是怎樣的,犯罪心理與一般人的心理有何區(qū)別,,不同類型犯罪的心理有何區(qū)別,,針對這些心理狀況,我們應采取一些什么樣的措施,。這就是我們這學期所要學習的犯罪心理學,。
例如,河南楊案,,云南大學馬家爵案,。
(必須指出的是,犯罪心理學不是算命,,不要有同學下課后再我算命,。)
一、犯罪心理學的概念
(一)犯罪心理學中的犯罪概念 1.刑法學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是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且應受懲罰的行為。
刑法學是從刑法規(guī)范論的角度探討犯罪,,危害行為構成犯罪必須符合犯罪構成四要件,。具體而言,危害行為除客觀上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外,,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罪過,,亦即危害行為是主客觀的統一。
2.犯罪學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學中的犯罪是指,,由國家和社會采取適當對策和措施進行預防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危害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有無及大小,以危害行為對社會秩序和人類生活的安寧的破壞為判斷的唯一標準,。犯罪學中的犯罪既要探討已被刑法規(guī)定為犯罪的危害行為發(fā)生的原因,、預防及表現形態(tài),還要探討那些沒有被立法規(guī)定為犯罪,,但行為已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以及雖被規(guī)定為犯罪,但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已顯著降低的危害行為,。
3.犯罪心理學的犯罪概念
(1)學界關于犯罪心理學犯罪概念的觀點
相同說
這種觀點認為,,犯罪心理學的犯罪概念必須與刑法學的犯罪概念保持一致,否則,,容易造成刑事法學理論和刑事司法實踐的混亂,。兩門學科犯罪概念的一致性,,并不影響各自研究對象范圍和研究重點的不同。
不同說
犯罪心理學中的犯罪概念與犯罪學中的犯罪概念是一致的,,是泛指一切比較嚴重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它不但包括刑法上的犯罪行為,而且還包括其他法律文件所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特別是青少年的不良行為,。
(2)相同說的缺陷 首先,相同說限制了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范圍,。將犯罪心理學的犯罪的范圍限定為與刑法學犯罪的范圍相同將使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對象僅限于實施犯罪行為的行為人的心理,。然而,犯罪心理學主要是探討犯罪心理的生成機制,,以便于預防犯罪,。從預防犯罪的角度,,應將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視野放之于超過犯罪行為以外的違法行為之中,,如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青少年的犯罪、精神病的犯罪等,。只有擴大犯罪心理研究的范圍,,才能更好地發(fā)揮預防犯罪的作用。
其次,,混淆了犯罪心理學與刑法學的功能,。刑法學是規(guī)范科學,立法只有對實施有罪過,,且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人施以刑罰,,才能實現犯罪預防的目的。否則,,刑罰將是強人所難,。
但犯罪心理學是探討犯罪心理生成機制的科學,通過研究犯罪心理生成的原因,,生成的規(guī)律,,并予以矯治從而預防犯罪。矯治越提前,,矯治越早,,預防犯罪的效果就越好。在危害行為構成犯罪之前,,很難判斷危害行為是構成犯罪還是一般違法,,為更好地預防犯罪,犯罪心理的矯治只有提前,,凡是對社會造成危害的行為人的心理都可以成為犯罪心理學矯治的對象,。如,,犯罪心理的預測與預防都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重要內容。因而,,凡是實施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的人的主觀心理都屬于犯罪心理學研究的范疇,,不管這些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因此,,基于刑法學和犯罪學功能的不同,,兩者所指稱的犯罪亦有所不同。
(3)犯罪心理學的犯罪概念和犯罪學的犯罪概念應是一致的 首先,,犯罪心理學犯罪概念與犯罪學犯罪概念相統一,,有利于擴大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視野,使犯罪心理學能針對更大范圍內犯罪心理進行矯治,,從而更好地預防犯罪,。
其次,犯罪心理學犯罪概念與犯罪學犯罪概念相統一,,與犯罪心理學的研究現狀相吻合,。幾乎所有的犯罪心理學著作除研究刑法意義犯罪心理的矯治外,還研究諸如青少年犯罪的矯治,、精神病犯罪心理的矯治等,。這種研究犯罪的范圍是與犯罪學研究的犯罪范圍是相同的。
(二)犯罪心理學中的犯罪心理概念
1.犯罪心理的學說概況(1)狹義說
犯罪心理僅指支配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時的心理活動和有關心理的因素,,即犯罪主體實施犯罪行為時,,其認識、情感和意志的活動規(guī)律,,以及其性格,、氣質、能力需要,、動機,、價值觀等有關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規(guī)律。
(2)廣義說
犯罪心理是指與犯罪行為的發(fā)生,、發(fā)展和完成有關的各種心理活動和心理因素的總稱,。廣義的犯罪心理不僅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而且還包括犯罪主體實施犯罪行為前,,預謀和準備犯罪過程的心理活動,,以及犯罪以后逃避偵查、打擊,、處罰的心理活動,;同時也包括罪犯通過教育改造而悔過自新的心理活動過程和行為規(guī)律。
(3)與犯罪心理學的犯罪概念相適應,犯罪心理應指廣義的犯罪心理,。
(三)犯罪心理學的概念
1.狹義說
犯罪心理學是運用犯罪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活動、心理因素和有關行為表現的一門學科,。2.廣義說
犯罪心理學是運用犯罪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活動、心理因素和有關 2 行為表現,,以及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的一門學科,。
3.結論
我們主張廣義的犯罪心理學。事實上,,犯罪心理學是一門實踐科學,,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必須服務于預防犯罪的司法實踐,否則,,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就成了空洞的說教,,失去了實踐的價值。狹義犯罪心理學僅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活動及其表現,,不探討預防,、矯治犯罪心理的問題,喪失了理論研究對實踐的指導意義,。相反,,廣義論不僅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活動,,還研究犯罪心理的矯治問題,,犯罪心理活動的研究就是為了探尋犯罪心理活動的規(guī)律,進而為犯罪心理的矯治服務,。從這個角度上說,,廣義說具有可取性。
二,、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
(一)學說介紹 1.狹義說
犯罪心理學應將犯罪心理和犯罪行為作為研究對象,。
2.廣義說
犯罪心理學應將與犯罪有關的心理現象都作為其研究的對象,除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對象外,,還應將受害人心理,、證人心理、偵查心理,,審判心理,、矯治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預測和預防等內容作為其研究對象。
3.作者的觀點——相對廣義說
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目的是為了發(fā)現犯罪心理生成機制,,并矯治犯罪心理,,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應當圍繞其研究目的服務,與該目的不吻合的對象,就不應列入其研究對象,。否則,,研究范圍過寬,不助于研究目的的實現,。狹義說僅將犯罪心理和犯罪行為列入研究的對象,,沒有研究犯罪心理的矯治,致使犯罪心理的研究沒有落腳點,,導致犯罪心理研究無法服務于司法實踐,。但廣義說將受害人心理,證人心理等都列為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而研究這些對象與犯罪預防的關聯性不大,,無助于犯罪心理的矯治。因此教材認為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一)刑事責任的心理基礎
(二)群體犯罪心理
(三)有關預防犯罪的心理學問題
我認為,,犯罪心理學主要是研究以下內容:
(一)犯罪心理的形成機制:例如,,犯罪心理形成的內因、外因,。
(二)犯罪心理的差異:例如,,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犯罪心理的年齡差異,;犯罪心理的性別差異,;犯罪心理的經歷差異;犯罪心理的組織差異,。
(三)犯罪心理的類型,。例如,毒品犯罪心理,、財產犯罪心理,、暴力犯罪心理等。
(四)犯罪心理的預防與矯治,。
三,、犯罪心理學的研究任務
(一)探討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就是用心理學的理論和方法分析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只有探明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才能針對該原因實施針對性的矯正,,以預防犯罪,。因此,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重要任務,。
犯罪心理學從多個角度探討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有學者從生理因素尋找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有學者從社會因素尋找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二)揭示犯罪心理形成的規(guī)律
探明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僅找到犯罪行為產生的源頭,,犯罪心理在形成的過程中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還必須進一步探明犯罪心理在形成,、發(fā)展過程中變化的規(guī)律,,只有找到犯罪心理變化的規(guī)律,才能針對該規(guī)律對癥下藥,。
揭示犯罪心理形成的規(guī)律,,不僅包括一般犯罪心理形成的規(guī)律,也包括不同類型犯罪心理的規(guī)律,;不僅要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規(guī)律,,還要研究犯罪心理變化的規(guī)律,即犯罪心理在怎樣的條件下向良性的方向轉化,,在怎樣的條件下向惡性的方向轉化等,。
(三)針對犯罪心理的特點和規(guī)律,探索犯罪的對策,。從根本上說,,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和犯罪心理形成的規(guī)律都是為探索犯罪心理的對策服務的。犯罪的對策既包括打擊犯罪的實踐,,如偵查,、審訊等活動的對策,也包括預測,、預防和矯正的對策,。例如現實中運用得較多的犯罪心理畫像。
四,、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方法
(一)心理學研究方法與自然科學研究方法的不同 1.研究對象的特殊性
自然科學研究的是自然客觀的自然物,,而心理學卻研究的是人的心理、精神,,心理是無法通過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
2.研究對象的雙重性
自然科學研究的對象為客觀的物質,;而人的心理既具有物的屬性,,又具有精神的屬性,具有靈性,。人生活在社會中,,既具有自然性,又具有社會性,。人的心理并不是鐵板一塊,,也不是一潭死水,而是受自身的心理狀態(tài),、周邊的環(huán)境的影響等不斷變化,。
3.影響因素的多元性
人的心理并不完全是由生理因素決定,除了生理因素以外,人的心理還受自然因素,、社會因素的影響,。生理因素、社會因素共同影響了人的心理變化,。但也不能決對說某種心理變化完全是由社會因素決定的,,抑或生理因素決定的,毋寧在很多情況下,,它們共同發(fā)揮作用,。因此,影響心理的因素是多元的,。
4.難以觀察和測知的非精確性
心理活動具有隱藏性,,不易觀察,我們不能用儀器掃面觀察行為人的心理變化,,只能通過行為人的身體動作的變化推斷行為人的心理變化,,心理內容獲取的間接性表明了心理測量的非精確性。
5.研究過程的互動性
以研究者的思維審視被研究者的心理時,,被研究者也會以自己的心理審視研究者,,如此,研究者的心理與被研究者的心理就產生一個互動的過程,,這與自然科學研究對象的靜止性有很大的不同,。這種互動性決定了研究者在研究被研究者的心理時,總會呈現出一定程度的偏差,,而不可能完全吻合,。
總結:不能以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研究標準要求心理學的研究,,特別是犯罪心理學的研究,。不能以犯罪心理學研究的非實驗性、非精確性否定犯罪心理學研究的蓋然性,,經驗性與科學性,。
(二)研究犯罪心理學的指導原則
1.客觀性原則 通過對刺激變量、機體變量和反應變量三者之間內在關系的考察,,我們尅客觀地研究各種犯罪心理現象,。
2.系統性原則
(1)犯罪心理現象具有整體性,必須進行多方面的綜合研究,;
(2)犯罪心理現象具有動態(tài)性,,應在發(fā)展中研究犯罪心理現象;
(3)犯罪心理現象具有環(huán)境適應行,,要注意研究它與周圍環(huán)境的關系,,特別是與社會環(huán)境的關系,。
3.個性觀原則
4.生物性與社會性相統一的原則 5.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
6.倫理性原則
(二)研究犯罪心理學的基本步驟 1.建立科學假設 2.收集信息 3.分析信息資料 4.作出科學結論
(三)犯罪心理學研究的主要方法 1.調查法
2.個案追蹤研究法 3.心理測驗法 4.比較研究法
5.準實驗研究法
6.堅持運用數理統計方法發(fā)現概率
7.著重發(fā)現犯罪心理的特殊規(guī)律以求實用的原則。
第二課
有關犯罪原因的流派
一,、知識背景介紹
中世紀刑法的改革,,古典犯罪學派的誕生,19世紀末古典犯罪學派面臨的問題,,實證犯罪學派的誕生,,實證犯罪學派的主要人物及思想。
龍勃羅梭——菲利——加羅法洛——李斯特
二,、犯罪生物學派
(一)犯罪生物學派產生的社會背景
1.哲學實證主義的產生,。新的自然科學理論的影響,如達爾文的進化論,,神經科學的產生等,。
2.古典犯罪學派的缺陷。不能解釋社會中大量存在的青少年犯罪,、慣犯,、累犯等。
(二)犯罪生物學派前期的主要犯罪的思想 1.龍勃羅梭
他認為天生犯罪人是隔代遺傳的變異所致,,是隔代遺傳性使個體退化到了低級的原始人類的必然結構,。他將犯罪分為:沖動性犯罪人、偶發(fā)性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和天生犯罪人,。2.菲利 他認為,犯罪是生物因素,、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綜合導致的結果,。他將犯罪分為:天生犯罪人、精神病犯,、慣犯,、偶犯和情感犯罪人。
菲利提出了犯罪飽和規(guī)則,,亦即在一定的社會和自然環(huán)境下,,總會發(fā)現一定數量的犯罪。3.加羅法洛
加羅法洛區(qū)分了自然犯與法定犯,,自然犯罪觸犯了人的兩種基本感情:憐憫之心,,即避免給他人造成痛苦之心;正直之心,,即尊重他人的所有權之心。也即自然犯罪的本質在于對憐憫和正直的違反,。自然犯是一種不能產生利他主義感覺的,、處于低劣發(fā)展狀態(tài)的人,。
(三)犯罪生物學派的發(fā)展 1.體型說
這種學說認為,矮胖型人犯罪缺乏規(guī)律性,,初犯多,,容易改過自新而從返社會;瘦長型人犯罪的主要類型是盜竊和詐騙,;斗士型人犯罪傾向性較大,,且物欲強,理性弱,,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產生暴力性的財產犯罪和性犯罪。
2.內分泌說
這種觀點認為,,內分泌腺對人體的新陳代謝,、生長發(fā)育等生理功能起調解作用,因此,,內分泌的失調,,就會引起人的情緒、意志以致理智的變化,,進而產生犯罪心理,。這種觀點還認為,性激素的過量分泌可使人性欲亢進,,增強有力的攻擊性,,消弱意志控制和道德感,容易發(fā)生性犯罪,;女性在行經期間性欲性激素的變化,,容易焦慮、煩躁,、易怒,、神經緊張、情緒的波動起伏很大,,并使犯罪的可能性增大,。
3.染色體說
這種觀點主張染色體數量異常是導致犯罪行為發(fā)生的原因。4.腦電波說
這種觀點認為,,犯罪行為的發(fā)生與腦電波的異常有關,。
(四)生物學派的優(yōu)點與不足 1.優(yōu)點
(1)現代科學技術已經證明,人的生理因素與犯罪行為之間具有一定的關系,,否定犯罪的生物學因素是片面的,。
(2)犯罪生物學派采用實證研究的方法研究犯罪產生的原因,其研究方法是可取的,,對推動刑事法學理論的發(fā)展功不可沒,。
2.不足
把犯罪的原因完全歸結為生物學的因素,,忽視社會因素和自然環(huán)境因素對犯罪的影響具有片面性。
三,、犯罪的社會學派理論
犯罪社會學派是從社會的角度研究犯罪原因和探討犯罪對策的思想流派,。該學派認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社會因素,,犯罪心理的產生和發(fā)展無不受社會因素的制約,。李斯特和菲利是該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為犯罪社會學理論奠定基礎的是法國犯罪學家加布里?塔爾德和愛米爾?迪爾凱姆,。
(一)塔爾德的犯罪模仿論 塔爾德認為,,社會關系不過是個體之間的一種互動關系,這種社會關系受制于“模仿”這一基本的社會事實,。社會生活的組織及發(fā)展正是借助了“模仿”這一本來意義上的社會運動方式的作用,。社會之所以能夠作用于個人,就在于社會生活中所有重要行為的實施都受模仿的支配,,是人們彼此模仿的結果?,F實中的犯罪和其他社會現象都是遵循著以下三條模仿規(guī)律周而復始地發(fā)生:
1.人與人的關系越密切,即彼此間距離越近,、交往越頻繁,,發(fā)生模仿的可能性和模仿的強度越大。
2.模仿具有方向性,。在每個社會里都是上行下效,,因此,模仿從社會上層向下層漫延,,由城市向農村擴展,。
3.當兩種相互排斥的行為并存時,一般新的行為將取代舊的行為,。但在例外情況下,,兩種或更多的行為方式有可能并存。
(二)迪爾凱姆的犯罪學理論
1.犯罪是無法消滅的正常社會現象
首先,,社會沒有力量去將受犯罪行為侵犯的情感轉化為同情或贊許,,即使轉化,也僅是一種形式而已,。由于犯罪的原因依然存在,,當前被標定為犯罪的種種行為不再出現,社會也必然把新的行為方式列入犯罪范疇中去,。
其次,,由于個人所處的環(huán)境、及社會影響因素的不同,每個人的個性不同,,強迫社會上所有的人都具有同一道德是不可能的,。
2.犯罪是一種有益的社會現象 首先,,犯罪個人獨創(chuàng)精神的體現,,是道德意識進化的先導。
其次,,對犯罪行為的否定反應是增強集體觀念和促進社會整體化的因素,。3.犯罪是社會規(guī)范調整失效的產物。
(三)差別交往理論
差別交往理論是1939年由薩瑟蘭提出的,,核心思想是:正是犯罪思想造成了犯罪行為,,也即犯罪行為發(fā)生之前在犯罪人思想上已經存在著一種犯罪定義。由于與犯罪模式的聯系,,通過各種過程(社會的及心理的)交往,,潛在的犯罪者學習到了適合于錯誤行為的定義。如果這類定義在頻率,、強度,、持續(xù)性方面超過了不適合于錯誤行為的定義,那么就很不容易犯罪,。差別交往理論并不認為和犯罪人的直接交往或學習特定的犯罪行為是人們犯罪的必要條件,,最重要的是用自己的合法的說法給行為所下的定義。
差別交往理論被歸結為九個原則,。
(四)亞文化理論
亞文化作為一種為一定社會群體所遵從的社會性的行為和價值體系,,雖然是社會文化的組成部分,但卻相對獨立于社會上居于主導地位的價值和行為體系而存在,。生活在亞文化中的群體一方面分享著主導文明的因素,,另一方面也同時保持著某些獨特的行為模式和價值觀念。
1.違法亞文化論 這種觀點認為,,社會結構促成了違法青少年采取這種與社會相對抗的行為方式,。違法行為不是為了獲取物質財富,對人對物一般并不具有超出暴力之外的經濟目的,,而是旨在謀求在同齡人中的地位和聲望,,因為中產階級社會拒絕給予社會下層青少年地位。
2.不同機會論
當社會下層青年取得合法地實現目標的機會被封鎖,,在經受多次挫折后還是達不到為社會所標榜的生活目標和理想時,,他們就試探性地選擇了非法手段,并逐漸發(fā)展成為以違法犯罪為生,。
(五)標簽理論 這種觀點認為,,社會群體通過制定違反它們就會構成越軌行為的規(guī)則來創(chuàng)造越軌行為,并且將這些規(guī)定適用于特定的人,,給他們貼上局外人的標簽,。根據這種觀點,,越軌行為不是個人實施的行為的特性,而是他人將規(guī)則和制裁適用于犯罪人的結果,。越軌者是被成功貼上了標簽的人,;越軌行為就是人們如此標定的行為。
那些獲得這樣標簽的人,,越軌者就常常成為了他的主要身份,。他不再被簡單地當做其原來的身份。由于越軌者獲得了一個不為社會所接受的公開的污名,,社會排斥與疏遠也隨之而來,。
(六)社會控制論
這種觀點認為,驅使個人進行犯罪行為的動機,,是個人人性的一個部分,,每個人都是潛在的犯罪人;如果放縱自己的欲望的話,,任何人都會自然而然地實施犯罪,,因此,犯罪學研究的關鍵問題應當是大多數人為什么不犯罪的問題,。人民之所以不犯罪,,是由于存在著抑制或控制我們不犯罪的各種力量的緣故;人民之所以犯罪,,也是由于抑制和控制人民不犯罪的力量薄弱的緣故,,而不是由于存在著驅使他們犯罪的力量。
四,、精神分析理論
(一)弗洛伊德的早期理論 1.意識和潛意識
意識是人直接感知到的心理部分,;無意識是無法直接感知到的心理部分。2.壓抑和抗拒
心理中的潛意識部分由于不符合社會要求,,因而被壓抑在內心深處,,精神分析的重要任 7 務就是用自由聯想等方法,將被壓抑的潛意識找出來,,從而達到治愈精神疾病的目的,。3.泛性論 4.快樂原則
人的潛意識中的本能和欲望是按照追求享樂的原則行事的,即只進行能夠獲得快樂的活動而不管活動是否符合社會要求,,嬰兒的生活與行為就是這樣,。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教育和習慣的影響,,人逐漸了解了社會規(guī)范和禁忌,,明白只有對本能沖動進行一定克制才能適應社會生活,否則不但得不到快樂,反而會得到痛苦的結果,,這就是現實原則的意義,,即要按照現實社會的要求活動。
(二)弗洛伊德后期理論
人格結構或心理結構
弗洛伊德認為,,成年人的人格或心理是由三部分組成的:
1.本我,。它是指原始的、與生俱來的本能,,完全處于潛意識之中,。本我是按照快樂原則活動的,,它要求立即滿足肉體的需要,。
2.自我。它是從本我中分化出來的,、把本我的意象與現實生活中的事物相配對的意識,。自我是受現實原則控制的,它的很大能量被消耗在對本我的引導和控制上,,它既力求使本我獲得滿足,,又盡可能引導本我按社會準許的方法表現出來,避免本我的任意表現引起痛苦,。3.超我,。它是指道德化了的自我。如果人格中僅有本我與自我,,那么個人就是快樂主義和獸欲主義的有機體,,即當處于一種需求狀態(tài)時,他就會從合適的環(huán)境對象中尋求能直接滿足需要的對象,。但是,,實際情況并不是這樣,在人格結構中還有更復雜的成分在起作用,,這就是超我,。超我是人格道德的維護者,是兒童在早期對父母的獎賞和懲罰所體現的觀念的內化,,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
阿德勒
他認為,人人都有一種羨慕別人,、戰(zhàn)勝別人,、征服別人等追求優(yōu)越的動機。當這種動機因受到本身條件以及外界的阻礙而不能獲得適當的滿足時,,就會在個人心里上形成一種自卑感或自卑情結,,犯罪就是個人為克服自卑感而進行過度補償的結果。
有自卑感的人,一方面自我評價低,,覺得自己不如別人,,另一方面又極力掩飾缺陷,試圖通過補償活動超越別人,,追求優(yōu)越,。因此,在人的生活中充滿了遭受挫折,、產生自卑與追求優(yōu)越的矛盾沖突,,克服自我和追求優(yōu)越成為生活的基本事實。為了克服自卑感,,就會采取補償行為,,使自己能克服低劣和自卑,成為眾人注目的中心,,成為優(yōu)于別人的人,。
艾希霍恩 他認為,,少年教養(yǎng)院中的許多兒童和少年都有一種發(fā)展不足的超我,,由于超我沒有得到發(fā)展,使得他們不能控制本我的表現,,長期保持幼稚的行為方式,、童年時代的方式追求本我的滿足,按照快樂原則行動,,以致構成了犯罪,。
初生的嬰兒是一種不合群動物,在幼年時,,兒童受本能欲望的支配,,按照快樂原則追求本我的滿足。這樣現象在幼兒身上是正常的,,但如果不改變,,持續(xù)到兒童時期就會導致不合群現象。教養(yǎng)的任務就是讓青少年從不合群的狀態(tài)中擺脫出來,,進入到適應社會的狀態(tài),。在這個過程中,兒童與父母的關系十分重要,。如果兒童對父母,,特別是對父母中的與其同性別的一方產生信任和感情依戀時,才能對他們產生認同,,把父母的人格特點溶入自己的人格中去,。
潛伏型少年犯罪產生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破裂家庭,、不和諧家庭的作用。2.對犯罪父母的認同 3.在童年早期失去母親
4.兒童對父母一方的依戀產生固著現象,。5.家庭對兒童的過分寵愛,、嬌慣。
6.家庭教育不一致,。7.情感回歸現象,。希利
他認為,少年犯罪行為是兒童和少年在尋求解決心理沖突的方法的過程中所做的嘗試,;是兒童和少年尋求滿足一些內心需求,,減輕自己的內心緊張的過程的組成部分;是兒童和少年進行適應性嘗試的一個部分,。
隨著兒童逐漸長達,,他們產生了獲得自我肯定和擺脫家庭限制的機會的需求。如果兒童和少年的上述需求總是得不到適當滿足,,他們自己進行的滿足上述需求的活動不斷受到家庭成員和其他方面的干擾,,他們就會經常產生挫折感,,就會出現長期的,、深刻的情緒紊亂和情緒問題,。
這些長期的、深刻的情緒紊亂,,會轉變成強烈的追求滿足的行為沖動,不斷促使兒童,、少年進行種種嘗試性行為,,以便直接滿足其需求,或者使其需求得到替代性的滿足,。當兒童和少年體驗到的情緒紊亂過于深刻并且長期積累,,或者解決情緒紊亂的方式是任意性的、社會不允許的方式時,,他們的嘗試性行為就會構成少年犯罪,。
希利和布朗把兒童、少年的這些嘗試性行為分為七類:
1.回避性嘗試行為
2.獲得替代性,、補償性滿足的嘗試行為,。
3.增強或努力支持被不適當感或自卑感傷害的自我的嘗試性行為。4.向父母和他人表示復仇愿望的嘗試性行為,。5.獲得最大限度的自我滿足的嘗試性行為,。
6.使受到阻擾的本能性需求獲得滿足的嘗試性行為。7.克服罪惡感的嘗試性行為,。
我國臺灣地區(qū)學者的觀點 犯罪原因多元性理論
臺灣學者認為,,犯罪現象的存在并不是某一個體或者某種社會因素所導致,,也不是某一學科或某種理論能夠勝任解釋的,而是由多種個體和社會因素綜合而成的,,只能由多種學科和理論以整合的方式予以剖析,。
臺灣學者林紀東認為,犯罪的形成是受生理的,、心理的,、社會的三方面因素,總體而言,,在導致個體形成犯罪心理的各種因素中,,社會環(huán)境因素是最為重要的。
林山田認為,,犯罪乃是由外在與內在的因素,,即遺傳與環(huán)境的因素,交錯影響而成的人類行為,。他認為,,犯罪的形成是很多因素組合而成的一種“情況聚合”,這種情況聚合可以分為促進犯罪的情況聚合與阻止犯罪的情況聚合,。
蔡墩銘認為,,個人所以犯罪各有其特殊原因,這個特殊原因也就是人格的差異,。人格雖然在很大程度上受先天因素的影響,,但絕不是與生俱來的。人格的形成來自于多項因素,,其中最不可忽視的是行為習慣,,而行為習慣的形成受制于個人所生活的家庭關系、鄰里關系,、其他社會團體關系以及學校教育,、集體訓練或社會風俗,從而人格之形成實由人與人之間共同生活之結果,。
大陸學者的觀點
一,、內外因素論
這種觀點認為,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應從外在因素和內在因素兩方面去歸納,。外在因素主要是指主體所處的客觀環(huán)境及其客觀存在,,包括與犯罪有關的社會問題、家庭不良環(huán)境,、學校教育中的不良因素,;內在因素是形成犯罪心理的內因,指主體自身的生理及心理特點,,包括特殊的認識結構,、不良的個性品質等,。
二、動力因素論
這種觀點以內外因素論為基礎,,提出外因是外界刺激引起的矛盾,,內因為心理現象的內在矛盾。它們在發(fā)生作用,、影響個體犯罪心理形成時,,具有一種動力性質。動力因素主要有:潛在的動力因素,、轉向的動力因素,、激發(fā)的動力因素、發(fā)展的動力因素和定型的動力因素等,。
潛在的動力因素,,是個體在早期的生活經歷中,因受到父母的不良教育和家庭中的不良氣氛影響所形成的,,它是促成犯罪心理產生的潛在因素,。
轉向的動力因素,是指犯罪心理的形成過程中,,外界不良刺激在與主體消極的主觀因素相互作用時,,會發(fā)生心理和活動方向的轉向。
激發(fā)的動力因素,,是指犯罪心理外化為犯罪行為的動力因素,,包括需要因素、認知因素,、環(huán)境因素、情景因素等,。
發(fā)展的動力因素,,是指犯罪心理向深層次轉化的動力因素,例如個類強化因素,,同伙的教唆,、講理、威脅,、挫折情景因素,。
定性的動力因素,是指導致犯罪心理趨于定型化的各類動力因素,。
這種觀點認為,,幾方面的動力因素層次,既有先后次序,,又相互聯系,、相互制約,;既有發(fā)展的連續(xù)性,,又有發(fā)展的階段性,。
三、系統模式論
有學者在論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犯罪心理成因的宏觀模式時指出,,目前,,犯罪心理產生的原因和歷程同樣具有中國現階段的特點。在探討該問題時,,要把握三個基本方面: 第一是宏觀社會系統,。它與自然系統和思維系統相獨立,是各個系統心理反映的決定環(huán)境,。包括社會發(fā)展的客觀條件,,不良社會意識的作用機制等方面的內容,。
第二是文化環(huán)境系統,。與個體產生犯罪心理有關的首先是作用空間與有害環(huán)境。第三是個體因素系統,。主要指個體的不良心理結構,,經常表現為主體的不良需要結構和各種反社會的學習方式。
四,、多因素論
這種理論認為,,在考察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時,要顧及社會因素和主體因素及其關系,。包括社會學因素與生物學因素,,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外因和內因,,以及它們自身的基礎和發(fā)展趨勢,。
五,、聚合效應論
該觀點認為,,影響犯罪心理形成發(fā)展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可以分為外部因素和主體因素兩部分。犯罪原因和犯罪因素應當有所區(qū)別,,產生犯罪心理的原因是指,,它們與個體犯罪之間存在著一種因果關系,,二者之間具有必然性;而影響犯罪心理產生的因素則是指它們有可能在特定的條件下成為犯罪心理的原因,,而并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一定導致犯罪的心理出現,。
六、綜合動力論 這種理論認為,,人們的犯罪意識歸根到底是由其所處的社會環(huán)境決定的,,各種制約人們成長的客觀條件,,并不直接決定人們的行為,而必須通過個體內在因素的中介,、加工,、轉換作用才能對其發(fā)生影響,。個體的內在因素大體可以分為內驅動力系統和自控力系統,,如果內在自控力系統出現缺陷,不足以正常發(fā)揮其遏制不良社會誘因并朝著正確行為導向的功能,,個體就會經受不住內外誘因的沖動壓力而產生犯罪意識,,出現犯罪行為。
七,、綜合動因論
這種觀點認為,,個體犯罪原因是一個整體系統(母系統),,這個整體系統是由若干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著的主體內外因素(子系統)所構成的,形成多層次多維度的原因網絡結構,。作為整體系統的個體犯罪原因,,具有其各主體內外因素沒有的特殊屬性。由于各組成因素間的交互作用,,個體犯罪原因處于一種動態(tài)的變化之中,。犯罪綜合動因論注意個體犯罪原因的整體性、層次性,、結構性和動態(tài)性,,認為人之所以犯罪,是多種主體內外因素綜合的作用的 10 結果,。該理論將影響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分為主體因素和主體外因素兩大類,。
主體因素是指,犯罪人犯罪心理賴以形成的生理狀況,、心理和行為發(fā)展水平等因素,。主體外因素,是指與犯罪心理形成有關的存在與主體外的客觀因素,,包括社會環(huán)境因素,、自然環(huán)境因素和情景因素。
作者的觀點:
個體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這些影響因素可分為外在誘因和主體內在因素,。外在誘因是促成犯罪心理形成和發(fā)展的誘導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內在動因是促成犯罪心理形成和發(fā)展的主體內在動力因素,,包括主體的生理條件和心理因素,。
犯罪的各種誘因和動因并不是均衡地作用于每一個人,。換言之,在不同的犯罪主體身上,,各種誘因和動因的作用是不相同的,。
第三課
影響犯罪心理形成發(fā)展的外部因素
現代犯罪心理學研究認為,犯罪心理的形成并不僅僅受生物因素的影響,,犯罪心理的形成與主體外的環(huán)境因素有關,,這些環(huán)境包括自然因素、家庭因素,、教育文化因素等,。
一、自然環(huán)境對犯罪的影響
(一)犯罪的時間特征 1.犯罪的鐘點特征
有研究表明,搶劫,、盜竊,,一般發(fā)生在18點至24點時較多,尤以20點至24點最多,。謀殺,、傷害等針對人身的犯罪,也在晚上10點至12點最多,,占16%,。晚上8點至次日凌晨2點的六小時中發(fā)案率高達45%,而在凌晨4點至中午12點的八小時中的發(fā)案率僅有1/4,。
也有研究表明,,扒竊、過失致人死亡等在白天發(fā)生較多,。如扒竊,,在上午9點至下午6點,這是人們上下班的交通擁擠時間,,此時在公交車站,、車內、商店中及大街上等扒竊活動最多,;過失致人死亡往往發(fā)生在12點至17點,,其次是上午9點至12點。這與上下班的交通擁擠,,及下午時間司機精神疲憊不無關系,。
2.犯罪的日期特征
有些犯罪在時間段上容易表現出一定的規(guī)律性。如,,醉酒駕駛往往發(fā)生在周末或節(jié)假日,。3.犯罪的季節(jié)特征
在一年四季中,隨著氣候的變化,,犯罪也呈現出一些規(guī)律性,。大體而言,對財產犯罪,,如盜竊,、搶劫等犯罪,其發(fā)案率的最高峰時期往往在秋季至冬季,,而針對人身的犯罪,,如殺人、傷害等暴力犯罪,,以及強奸、猥褻等性犯罪,,則在春季至夏季期間最多,。
(二)犯罪的地域特征 1.不同區(qū)域犯罪現象的特點
氣溫高的地區(qū)比寒冷地區(qū)的暴力性犯罪多,;政治文化中心,尤其是經濟活動頻繁地區(qū)的財產犯罪比暴力犯罪多,;流動人口較多的地方,,如車站、碼頭等侵犯人身的犯罪多,;工礦地區(qū)等針對人身的犯罪較多,;甚至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貧富程度也對犯罪種類和犯罪率都有影響,。
2.犯罪的城鄉(xiāng)差異
我國城鄉(xiāng)犯罪的差異表現在:
(1)從犯罪數量上看,,盡管農村有些犯罪比城市嚴重(拐賣婦女、兒童等罪),,但是,,城市的犯罪率普遍比農村高。
(2)從犯罪類型上看,,城市的財產犯罪多,,農村的暴力犯罪多。城市犯罪率高于農村的原因在于:
11(1)城市中引發(fā)犯罪行為的刺激因素相對較多,;(2)城市中傳統的社會控制思想相對較弱,。
二、家庭因素對犯罪的影響
(一)家庭結構的缺陷 1.缺損家庭
2.貧困家庭
3.有不道德,、違法或犯罪成員的家庭 4.不和睦的家庭
(二)家庭教育的缺陷 家庭教育缺陷的表現
1.過于嚴格,,如拒絕、敵對,、過分干涉,、支配、期望過高等,。2.過于寬縱,、如溺愛、過分保護,、放任,、不關心等。3.差別對待,,如偏愛,。
4.方法缺乏一貫性,如矛盾,、不一致,、反復無常等。
三、犯罪的學校教育因素
1.不良學校教育會誘發(fā)少年犯罪的產生,,這種誘發(fā)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1)使學生產生挫折感,。
(2)使學生失去學習興趣和滿足感。(3)不能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2.一些學校教育的缺陷
(1)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薄弱,,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簡單化;單純重視學習成績,,忽視人文素質教育
一些研究發(fā)現,,大多數少年犯罪人的學校適應情況是不能令人滿意的,表現為智力遲滯,,學習成績差,,經常逃學,不喜歡學校和老師,,為了逃避不滿意的學習而經常退學等,。另一些研究發(fā)現,少年犯罪與學習成績和學習能力有關,。學習成績差使學生感到自漸形穢,,甚至灰心喪氣,為了擺脫自卑感,,就可能采取不正當手段在班上建立地位,。學習能力差的學生自我評價低,挫折忍耐力差,,這樣的學生特別容易與別人發(fā)生沖突,。
(2)教育體制存在缺陷(3)教育監(jiān)督管理簡單化
在一些學校中,存在著教育管理不當的問題,,不當的教育方法如單純的懲罰式,、填鴨式單一灌輸等,不但容易引起教育者的反感,,收不到應有的教育效果,,甚至會使學生產生反抗心理,對老師和學校的教育進行反抗,。
另一種錯誤傾向就是在處理違紀學生時經常采用停課,,停學,甚至開出學生的方式,。4.教育功能的缺失
缺乏誠信教育
對學生理想信念教育長期以來存在嚴重的形式化,、授課內容單一,缺乏吸引力,。
四,、犯罪的不良文化特征
(一)由多元文化的沖擊形成的不良文化
(二)大眾傳播媒介中不良因素的誘導
大眾傳播媒介中,,一旦染上淫穢、暴力,、反動的內容,,將產生極大的負作用,甚至直接成為犯罪的誘因,。其原因是:
1.大眾傳播媒介效果上具體形象 2.大眾傳播媒介效果上的暗示性 3.大眾傳播媒介的商業(yè)性 4.大眾傳播媒介表現手法的宣泄性
學界對傳播媒介中暴力和色情內容對兒同青少年影響的觀點:
1.宣泄說。這種觀點認為,,觀看暴力節(jié)目可以減輕觀看者主觀感覺到的緊張,,疏導觀眾內心的侵犯性。這一觀點沒有得到實證的支持,。
2.抑制論,。這種觀點認為,電影,、電視等傳媒中的暴力描寫,、表演會使觀看者的心理上產生種種顧慮,從而減輕現實生活中暴力行為的發(fā)生,。該觀點沒有得到實踐的證明,。
3.刺激論。這種觀點認為,,傳媒中的暴力行為對實際生活的攻擊行為,、攻擊情緒具有刺激作用。攻擊行為,、暴力犯罪的不斷增加都與傳媒中對暴力行為的描述有關,。
4.適應論。這種觀點認為,,大眾傳媒中大量描寫暴力將會影響,、削弱觀眾感情方面的反應能力,使觀眾感情上的敏感性變得遲鈍,,導致人們較容易地接受攻擊行為及其觀念,。
大多數學者認為,傳媒中關于暴力行為的報道,、描述只會刺激兒童和青少年的侵犯性,。因為,兒童和未成年的少年正處在生長發(fā)育期間,,往往控制能力較差,,模仿力較強,加上法制觀念較弱,,很容易在暴力報道的影響下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犯罪亞文化
犯罪亞文化對青少年行為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強化犯罪亞群體的反社會性,。
2.維系犯罪亞群體和同化群體成員的作用 3.提供心理支持的作用。
第四課 犯罪心理的形成與內在因素的影響
一,、犯罪者的需要
(一)需要的概念
所謂需要,,就是在一定的生活條件下,個體和社會所必需的事物在人腦中的反應,。需要的產生是由于個體內部生理或心理上存在著某種缺乏或不平衡狀態(tài),。需要激發(fā)人去行動,使人朝向一定的方向,、追求一定的對象,,以求得自身的滿足。需要越強烈,、越迫切,,由他所引起的活動就越強烈??梢哉f,,追求需要的滿足,是人類個體和社會發(fā)展的根本動力,。同時,,人的需要也是在活動中不斷產生和發(fā)展的。
(二)需要的種類
二分法:生物性(生理性)需要與社會性需要,;原發(fā)性需要與繼發(fā)性(習得性)需要,;外部需要與內部性需要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的分類: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
(三)犯罪者的需要特征
個體的需要與犯罪行為之間有著非常復雜的關系,,個體需要有正當和不正當兩種,正當的需要又可分為可行的與暫時不可行的需要,。對不正當的需要追究滿足,,會導致違法犯罪行為,對正當需要中的暫時不可行需要,,若采用非法手段,、途徑來追求滿足,也可能導致犯罪行為的產生,。犯罪需要可分為如下三種情況: 1.不良需要或不正當需要 2.不現實的需要 3.合理需要
二,、犯罪動機
(一)動機的基本理論
動機一般是指,引起個體活動,,維持已引起的活動,,并促使該活動朝向某一目標進行的 13 內在作用,。
動機包括3點含義:
1.動機本身不屬于行為活動,動機只是一種促使行為活動發(fā)生的內在作用,。
2.動機不但具有內在的促動作用,,而且在促動之后,對個體行為活動還有導向作用和維持作用,。
3.個體某種行為活動所持續(xù)的時間,,可長可短,通常視能夠達到目的而定,。
有觀點認為,,人之所以會被激起作出某種舉動,是因為他們出于對某一特定情景的看法或思想,。人的個性,包括目的,、愿望,、擔憂,連同各種環(huán)境因素,,如與目的的接近,、目的的價值等一起決定著人將作何舉動。
也有觀點認為,,人具有某種行為傾向完全取決于先前這種行為和刺激因強化而建立的牢固聯系,。
(二)動機與需要
動機的產生的條件包括兩類:一是內在需要;二是外在的誘因或刺激,。需要和誘因所起的作用不同:需要起推的作用,;誘因起拉的作用。
動機的發(fā)展過程:需要——意象——愿望——動機
需要在主觀上常以意向和愿望被體驗著,,模糊意識到的,、未分化的需要叫意向。明確地意識到并想實現的需要叫愿望,。如果愿望僅停留在頭腦里,,不把它付諸實際行動,那么這種需要還不能成為活動的動因,。處于靜態(tài)的需要,,還不是動機。只有當愿望或需要激起人進行活動并維持這種活動時,,需要才成為活動的動機,。
(三)犯罪動機的特征 1.犯罪動機的主觀性 2.犯罪動機具有相對性 3.犯罪動機具有動態(tài)性 4.犯罪動機具有低級性 5.犯罪動機具有復雜性
(四)犯罪動機的作用 1.激發(fā)作用
2.指向作用
3.維持和調解作用
(五)犯罪動機的分類
1.情境性動機和預謀性動機
2.意識到的動機和未被意識到的動機
3.主導性動機和從屬性動機
4.貪利性動機、報復性動機,、性動機,、恐懼動機,、好奇動機等。
(六)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的關系 聯系:
1.產生的原因相同,。
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都來源于行為人過于強烈的或不良,、畸形的需要,是客觀世界對行為人產生消極影響的結果,。
2.從對犯罪行為所起的作用看,,二者都對犯罪行為有重要的影響。3.從表現形式看,,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的區(qū)別也不是絕對的,。
4.從相互作用看,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這兩種心理因素是相互影響的,。區(qū)別:
1.從產生的時間看,,犯罪動機是犯罪目的產生的原因,犯罪動機的形成在先,。2.從意識水平看,,犯罪動機是一種比犯罪目的更內在、隱藏得更深的心理成分,。3.從對犯罪行為的作用看,,犯罪動機向犯罪行為提供動力,回答為什么要實施犯罪行為的問題,;犯罪目的決定犯罪行為的方向,,回答干什么的問題。
4.從相互作用看,,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在許多情況下是一致的,,而在另一些情況下又不一致。
5.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常因犯罪目的的實現,,而使犯罪動機強化。
(六)犯罪動機的形成
1.犯罪動機的形成一般通過三種途徑:(1)一定強度的需要促使形成犯罪動機(2)外部誘因引起犯罪動機
(3)內在需要與外在誘因相互作用形成犯罪動機 2.犯罪動機的沖突模式
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影響犯罪動機沖突的因素主要有:外部情境的刺激和行為人內部情緒的變化
犯罪動機的沖突模式:雙趨式沖突,、雙避式沖突、趨避式沖突
(七)犯罪動機的轉化
1.犯罪動機轉化的方式
(1)表現在不同時間階段的動機轉化(2)表現為不同發(fā)展方向的動機轉化 2.影響犯罪動機轉化的因素
(1)影響犯罪動機轉化的主體因素
生理狀況的變化,,個性的影響,,犯罪經驗的影響、犯罪工具,、手段的變化,,共同作案人的變化。
(2)影響犯罪動機轉化的客觀因素
環(huán)境的變化,、目標的變化,、被害人態(tài)度的變化,、突發(fā)的障礙因素
三、犯罪者的智力特征
(一)智力包含以下三方面的能力:
智力是個體適應環(huán)境的能力,、智力是個體學習的能力,、智力是個體抽象思維的能力
(二)智力與犯罪 現在的研究表明:
1.總體來說,不應將智力不發(fā)展水平視作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或重要原因,。
2.嚴重犯罪的少年的智力發(fā)展水平,,平均比一般為違法少年的智力發(fā)展水平要低。3.犯有強奸罪的青少年的智力發(fā)展水平較差,,犯奸幼罪更差,。
人們傾向于認為,智力的高低可能影響到犯罪的類型,、作案方式以及侵害對象的差異,,并在犯罪后的心理感受上表現出不同的特征。
四,、犯罪者的氣質
(一)氣質的概念
氣質是指個人所具有的典型的,、穩(wěn)定的心理活動的動力特征。
(二)氣質與犯罪
氣質只表明一個人心理活動的動力特征,,不涉及心理活動的方向和內容。每一種氣質類型既有積極的一面,,又有消極的一面,,因此,氣質本身沒有好壞之分,。任何一種氣質類型都不能決定一個人智力發(fā)展的水平,,更不能決定其品德的高低。當然也不能決定一個人是否犯罪,。
但是當一個人在接受不良因素的作用下,,走上犯罪道理之后,氣質可能影響他們選擇的 15 犯罪行為類型,、犯罪手段和方式,。
五、犯罪者的情緒,、意志特征
(一)情緒的概念和分類
情緒是人對反映內容(客觀現實)的一種特殊態(tài)度體驗,、它具有獨特的主觀體驗形式、外部表現并且總是伴有植物性神經系統的生理反應,。
情緒的產生是以客觀事物和對象是否滿足人的需要為中介的,。根據情緒體驗的特點可以把情緒分為激情、應激和心境等基本形態(tài),。
1.激情
激情是一種持續(xù)時間短,、表現劇烈,、自我控制力減弱的情緒。
處于激情狀態(tài)下的人,,往往會改變自己原來的觀點,,把發(fā)生的許多事情看得不同尋常,給予完全不同的解釋,,使習慣的行為方式遭到破壞;其認識活動的范圍往往會縮小,,往往只能指向引起激情體驗的對象,,而較少考慮到其他方面;意識清晰度降低,,控制自己的能力減弱,,行動完全受激情的支配,往往不能約束自己的行動,,不能正確地評價自己的行動的意義及后果,,完全關注與自己的激情狀態(tài)之中。
根據激情的性質,,激情可分為2類:積極的激情和消極的激情 激情的發(fā)展階段:
(1)第一階段,,意識控制減弱,不由自主地離開一切無關的,,甚至在實際上很重要的東西,。
(2)第二階段,人常常失去意志的監(jiān)督,,發(fā)生不可控制的動作和失去理智的行為。(3)第三階段,,在激情爆發(fā)后,這時會出現安靜和某種程度的疲勞現象,,在更為嚴重的情況下,,會出現季度疲乏、精力衰竭等,。
2.應激
應激是出乎意料的緊張情況下引起的情緒狀態(tài),。在不尋常的緊張狀況下人體會把各種資源(首先是內分泌資源)都動員起來,以應付緊張的局面,這時所產生的復雜的生理和心理反應都屬于應激狀態(tài),。
3.心境
心境是一種比較持久的、微弱的,、影響人的整個精神活動的情緒狀態(tài),。
(二)不良情緒與犯罪
1.不良情緒的積累易導致犯罪行為
當消極情緒體驗如果不能得到及時排解,就會使機體出現一定程度的心理失衡,,當一個人長期對某種事物處于否定的情緒體驗之中,,久而久之,使消極情緒的積累達到一定程度,,便可能對犯罪心理的形成起著加速和催化的作用,。2.兩種劇烈情緒狀態(tài)下的犯罪(1)激情狀態(tài)下的犯罪
激情狀態(tài)下的犯罪,就是由于犯罪人情緒體驗發(fā)展到閾限而爆發(fā)的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激情狀態(tài)下最容易出現爆發(fā)性,、沖動性的犯罪行為。因為犯罪人在激情狀態(tài)下產生的攻擊性犯罪動機驅使下進行暴力犯罪,,暴力行為的后果又助長了其狂暴的情緒狀態(tài),,這種經過了加強的激情,會進一步強化其犯罪動機和行為,,從而引起更嚴重的后果,,這時除非有強大的外力加以阻止,或其心理平衡得以實現,,往往不會出現停止犯罪侵害的情況,。(2)應激狀態(tài)下的犯罪
(三)情緒障礙與犯罪
(四)犯罪者的一致特征 1.行為目的選擇的反社會性 2.缺乏自制力
六、犯罪者的性格特征
(一)性格概念
性格是一個人在對現實的穩(wěn)定態(tài)度和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中所表現出來的個性心理,。一個人對現實的各種態(tài)度在相似的情景中不斷出現,并在認識,、情感和意志活動的反映機構里保存,、鞏固下來,便構成了每個人所特有的態(tài)度體系,,以及與此相適應的,、通過不斷地重復而習慣化了的行為舉止。這些對現實的穩(wěn)定態(tài)度和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就構成了人的性格,。
(二)犯罪人的性格特征
研究發(fā)現,犯罪行為與不良性格特征有著密切的關系,,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行為都是不良性格引起的,,不良性格僅是造成行為人違法犯罪的因素之一。
七、犯罪者的自我意識
(一)自我意識的概念
自我意識是指一個人對自己各種身心狀態(tài)的意識,。
(二)自我的分類
從結構形式上看,,自我意識表現為具有認知的、情緒的和意志的形式,。屬于認知形式有:自我感覺,、自我觀察、自我觀念等,,統稱為自我認識,。
屬于情緒形式的有:自我感受、自愛,、自尊,、自卑等,統稱為自我體驗,,自我體驗主要涉及我是否滿意自己,,我是否悅納自己等問題。
屬于意志形式的有:自主,、自立,、自制、自強,、自信等,,統稱為自我控制,自我控制主要表現為個人對自己的行為活動的調解,,自己對待他人和自己態(tài)度的調解等,。從內容上看,自我意識又可分為,,生理自我,、社會自我和心理自我。
就自我認識中的自我觀念來看,,又可分為,,現實自我、投射自我,、理想自我,。
(三)自我意識障礙與犯罪
自我意識障礙是指個人不能正確認識到自己的軀體狀況和精神狀態(tài)的一種精神病癥狀。
第五課 犯罪心理的主觀差異
一,、故意犯罪心理
(一)故意犯罪心理的概念
我國刑法第14條規(guī)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該危害行為發(fā)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犯罪故意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犯罪故意的分類:
即時的故意與預謀故意;確定的故意與不確定的故意
(二)犯罪決意階段的心理表現 犯罪決意是由犯罪動機所推動的,。犯罪動機所驅使的犯罪,,在多數情況下并非即刻就可以達到目的,其中還有一個過程,。犯罪人是否將以行為去實現其動機,,主要取決于是否已有決定的犯罪意志,即是否已形成犯罪的決意,。
1,、犯罪決意的三種形式
(1)預謀犯罪決意(2)機會犯罪的決意
(3)沖動犯罪的決意
2、故意犯罪決意過程的心理表現(1)犯意的出現
17(2)動機的選擇
(3)經驗和客觀條件的影響
3,、故意犯罪的心理防衛(wèi)機制(1)心理防衛(wèi)的概念 所謂心理防衛(wèi),,是指一種自尋理由或采取某種行為使自己擺脫某種心理狀態(tài)困擾的心理活動。
(2)故意犯罪人心理防衛(wèi)的形式
犯罪的合理化:就是行為人努力使自己相信犯罪有一定的原因,,實屬迫不得已,借以減輕或消除內心的猶豫和顧慮,,以便能在心安理得的心境中進行犯罪活動,并在犯罪之后亦少為罪責所恐懼和苦惱,。
投射:是指犯罪人把自己的犯罪過程或行為的趨勢歸咎于他人,認為自己之所以犯罪或應當犯罪是他人的行為或某種客觀存在所導致的必然結果,。
掩飾:犯罪人自尋各種理由,,自我辯解,認為自己的行為沒有罪過或罪過不嚴重,。
轉移:犯罪人將自己決意犯罪或實施犯罪所產生的情緒,有意識地轉移到其他方面,以獲得緊張心情的減輕或消除,,以便使自己能在犯罪活動中和案后進入輕松的心境,,保持情緒上的穩(wěn)定。
(三)實施犯罪階段的心理表現
1,、犯罪預備階段的心理
犯罪預備是對將要實施犯罪的準備,,是犯罪決意的客觀表露。(1)犯罪預備的主要內容
(2)影響犯罪預備的心理因素
(3)促成犯罪預備行為實施的外界因素刺激
2,、實施犯罪的心理和行為的主要內容(1)實施犯罪的心理狀態(tài) 恐懼 興奮 欣喜
絕望和憤怒 冷靜
3,、放棄實施犯罪的心理
(1)放棄實施犯罪的心理實質
促使犯罪人放棄犯罪的因素十分復雜多樣,,但就其心理實質分為三種情形:
第一,,因某種顧慮被迫放棄。
第二,,受客觀條件阻礙和限制,,犯罪已無法順利實施了,,迫使犯罪人放棄實施犯罪。第三,,犯罪人心理沖突使其主動放棄實施犯罪,。(2)放棄犯罪的情緒表現 失望 恐懼不安 悔悟
厭倦
(四)實施犯罪后的心理表現
1、犯罪未遂時犯罪人的心理(1)犯罪未遂的心理實質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人已著手實施犯罪,,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 18 行為,。意志以外的原因,,既包括客觀原因,也包括主管原因,。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造成犯罪未遂的原因有以下幾類基本情況:
第一,,外界的障礙和阻力,即客觀障礙使犯罪行為無法進行下去,,或使預期的結果無法發(fā)聲,。
第二,自身行為能力的欠缺,,即犯罪人自己身體方面的原因障礙,,使犯罪行為無法再進行下去,或使預期的結果無法發(fā)聲,。
第三,,主觀認識上的錯誤,即行為人由于對外界事物認識上出現偏差,,導致出現了違背犯罪人主觀意志的結果,。
(2)犯罪未遂時犯罪人的心理狀態(tài)
懊惱 悔恨 憤怒
恐懼
2、犯罪未遂狀態(tài)的心理(1)滿足(2)弛緩
(3)精神緊張,、聯想混亂(4)悔悟(5)猶豫
(五)故意犯罪的行為方式
犯罪行為方式既取決于犯罪的性質,,又受著客觀環(huán)境及犯罪人自身主客觀因素的制約。同時,,與犯罪有關的情況的不斷變化,,還會迫使犯罪人相應地改變預定的行為方式。
1,、制約犯罪行為方式的主要因素(1)犯罪的性質
(2)犯罪客觀環(huán)境及條件
(3)犯罪人自身的主客觀條件
2,、故意犯罪的主要行為方式(1)秘密的犯罪方式(2)公開的犯罪方式(3)欺詐的犯罪方式(4)威脅的犯罪方式(5)暴力的犯罪方式(6)共謀的犯罪方式
二、過失犯罪心理
(一)過失犯罪心理概述 我國刑法十五條規(guī)定,,應當預見自己的危害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這種節(jié)過的,,是過失犯罪。
1,、疏忽大意的過失
(1)疏忽大意過失的特征
第一,,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后果,; 第二,,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
(2)判斷行為人對自己行為危害后果是否應當預見的心理標準 客觀標準 主觀標準
2,、過于自信的過失
(1)過于自信過失的特征
第一,,行為人對自己的危害行為可能發(fā)生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有預見性; 第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這種結果。
(2)過于自信的過失與間接故意的不同心理特征
共同之處:
第一,,二者都預見到了行為的危害結果,,而且都只預見到危害結果發(fā)生的可能性; 第二,,二者對危害結果的態(tài)度,,都是不希望其發(fā)生。二者心理特征的區(qū)別:
第一,,過于自信的過失,,行為人輕信危害結果可以避免,而實際上行為人過高第估計了自己的力量或客觀有利的條件,,以致危害結果發(fā)生,。而間接故意的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可能引起的危害結果,在主觀上不是輕信可以避免,,而是采取漠不關心的態(tài)度,,有有意放任,無意防止,,發(fā)生了也不違背其意愿,。
第二,過于自信的過失確實具有可能防止危害結果發(fā)生的任何因素,,而間接故意則根本不存在防止危害結果發(fā)生的任何因素,。
(二)產生過失犯罪的心理原因
1、決意不當
決意不當的形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1)受過于自信心理的影響(2)受強烈情緒的影響(3)強迫觀念的影響
2,、過失與注意義務的違反(1)預見危害的注意義務
(2)避免危害結果的注意義務
3、過失與意識狀態(tài)不佳
4,、過失與行為態(tài)度
(1)不滿和怨恨的態(tài)度(2)敵對抗拒的態(tài)度(3)冷漠和輕率的態(tài)度(4)驕傲自滿的態(tài)度(5)偏頗的態(tài)度
(三)過失犯罪的認識特征
1,、過失犯罪與認識
(1)行為人行為的目的與行為結果不一致(2)行為人的知識經驗與判斷(3)行為人遺忘
2、錯覺與過失行為
(四)注意與過失犯罪
1,、注意概述
注意是心理活動對一定對象的指向和集中,。所謂注意的指向,就是在同一時間內,,把心理活動有選擇地指向于一定對象,,而同時離開其余對象。集中注意的對象是注意的中心,,其余對象或出于注意的邊緣,,或處于注意范圍之外。
注意的分類(1)無意注意
20(2)有意注意
(3)習慣注意
2,、不注意與認識錯誤
當人們已認識到某種危險因素的存在與發(fā)展,,必然會引起注意,;而當認識錯誤,未能意識到危險發(fā)生的可能性時,,注意就不會引起,,從而形成不注意。
3,、不注意與判斷錯誤
行為人如對危險結果有所預見,,但經判斷認為發(fā)生的可能性不大,主觀上自然不會重視,,因而對可能發(fā)生的結果,,于是多不會引起有意注意,判斷時甚至自覺不自覺地代替了人們對客觀事物的知覺,,或成為知覺以外的邏輯補充,。
4、不注意的心理基礎(1)行為目的不明確(2)無意注意的干擾(3)注意的轉移不當(4)注意的不當分配(5)注意的分散(6)注意范圍狹窄
5,、過失犯罪與其他心理因素(1)過失與智能(2)過失與情感
激情與過失行為 心境與過失行為 應激與過失行為(3)過失與意志(4)過失與性格
第六課 犯罪心理的年齡差異
一,、概述
(一)犯罪率方面的年齡差異
犯罪率的高低在不同年齡段的人口中呈不均衡分布,即一定年齡的人口在社會總人口所占比例與其在犯罪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是有所不同的,,兩者之間的比例關系可能表現出三種情形:
1,、一定年齡階段的人口在社會中人口中的比例高于其在犯罪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2,、一定年齡階段的人口在社會總人口中的比例與其在犯罪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大致相當,;
3、一定年齡階段的人口在社會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明顯低于其在犯罪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犯罪的高發(fā)年齡
男性犯罪的高發(fā)年齡:
就男性犯罪高發(fā)年齡階段看,,現代西方幾個國家的情形大致如下: 日本30
犯罪心理學講課視頻篇三
《犯罪心理學》講稿
主編 羅大華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第一章 導論
學習時間:2學時。教學目標:
1,、掌握犯罪心理學的定義和研究對象,;
2、掌握犯罪心理學的學科性質,、任務和學習犯罪心理學的意義,;
3、了解研究犯罪心理學的原則,、方法和發(fā)展概況以及本書的體系構思,。重點難點:
1、犯罪心理學的定義和研究對象,;
2,、犯罪心理學的任務。主要內容:
第一節(jié) 犯罪心理學的定義和對象
一、犯罪心理學的定義
(一)犯罪心理學,,是研究影響和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心理及其結構形成,、發(fā)展和變化規(guī)律以及犯罪對策的心理學依據的一門學科。
(二)幾個相關概念
1,、犯罪和犯罪人,。犯罪,是指危害社會的,、觸犯刑律的、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犯罪人,,是指實施了犯罪行為的人。
2,、犯罪心理和犯罪行為,。(1)犯罪心理,是指影響和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各種心理因素的總稱,。包括:知,、情、意,、性格,、興趣、需要,、動機,、理想、信念,、世界觀,、價值觀、心理狀態(tài),。
(2)犯罪行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響和支配下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觸犯刑律的,、應受刑罰處罰的各種行為的總稱,,包括刑法中規(guī)定的故意犯罪行為和過失犯罪行為兩大類。
(3)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的區(qū)別:3點
①犯罪心理具有內隱性特征,,犯罪行為具有外顯性特征,。心理是個黑箱,通過外在的行為來表現內在的心理狀態(tài),。
②犯罪心理具有相對獨立性,,犯罪行為具有依存性。有心理不一定有相關的行為,,有行為一定有相關的心理依據,。
③犯罪心理形成在先,,犯罪行為發(fā)生在后。(4)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的聯系:3點 ①沒有犯罪心理就沒有犯罪行為,。
②了解犯罪心理必先了解犯罪行為,。行為是心理的外在表現。③犯罪行為的性質往往由犯罪心理的狀況而定,。故意與過失,。(5)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的一致性:見書上的圖。
(6)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的不一致情況:①結果不一致,。間接故意殺人,。②犯罪人本無犯罪動機,只是在只脅迫下不得已實施了犯罪行為,,如同學去盜竊,。
(三)兩個原理
1、犯罪心理及其結構形成,、發(fā)展和變化規(guī)律,。犯罪心理及結構在一定的內外因的作用下形成后,并非固定不變,,它隨著外界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它的變化也是有規(guī)律可循的。
2,、犯罪對策的心理學依據,。
犯罪對策,是指預防,、揭露,、懲罰犯罪和矯治罪犯的各種策略、方針和手段的總稱,。應用心理學的原理和方法,,以增強犯罪對策的有效性。
二,、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兩個層次:人,、課題)
(一)研究六種人
1、犯罪人,。是基本研究對象,,指實施了犯罪行為并已由公安部門拘留、逮捕,、或是經法院定罪判刑的人,。
2、一般違法人。指雖然違反了刑事法律,,但情節(jié)較輕,,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人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并經治安部門發(fā)現和處理的人,。
兩個原因:(1)法律上明顯區(qū)分,,但心理機制上難以區(qū)分;(2)犯罪行為大多由一般違法行為演變而來,。
3,、虞犯。指根據其品性和環(huán)境可以預測其有較大可能觸犯刑事法律的人,,即有犯罪之虞者,。包括6種行為不良的人(見p4)。
4,、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yǎng)人員。易重新犯罪,。
5,、揭露與懲治犯罪的有關人員。公安,、司法部門直接辦案人員,、被害人和證人。
6,、監(jiān)管矯治罪犯的人員,。監(jiān)獄的管教人員。
(二)研究的課題(p4—5)第二節(jié) 犯罪心理學的學科性質(四種)
一,、犯罪心理學是一門偏于社會科學的綜合性學科。犯罪人的生物屬性,決定了其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為的發(fā)生,,都離不開一定的生理機制的作用,,故有一定的自然科學的性質。犯罪人的社會屬性,,使得犯罪人的行為總是觸犯統治階級利益和危害社會的行為,。因而又具有社會學科的性質,故是綜合學科,。研究犯罪心理需要綜合運用哲學,、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等多種社會科學,,則它又是偏重于社會科學,。
二、犯罪心理學是一門交叉學科。并非簡單拼湊,,而是應用心理學的理論方法,,研究犯罪學科的基本對象犯罪人的行為依據。
三,、犯罪心理學即是一門理論學科,,又是應用學科。在犯罪學科及刑事法學中處于理論學科的地位,。而又是應用心理學的體系中一部分,。
四、犯罪心理學是一門或然性學科,?;蛉恍允钦軐W上與本然性相對應的范疇。變數多,。
第三節(jié) 犯罪心理學的任務和作用
一,、犯罪心理學的任務 我國犯罪心理學的基本任務是:
(1)以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論和歷史唯物論為指導;(2)應用心理學,;
(3)研究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心理及其結構形成,、發(fā)展和變 化的規(guī)律;
(4)為預防犯罪,,揭露和懲治犯罪及改造罪犯提供心理科學的依據,;
(5)為維護社會治安,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的順利進行服務,。
二、犯罪心理學的作用
1,、有助于全面了解犯罪問題
微觀上:個體選擇犯罪行為,,不僅僅是客觀環(huán)境的作用,個體生理和心理因素也在其中起著一定的作用,;
宏觀上:犯罪現象呈上升或下降趨勢,,不僅與社會政治、經濟,、法治方面的環(huán)境有關,,而且與社會心理環(huán)境有密切關系。
2,、可以有效地預防犯罪行為的發(fā)生
研究犯罪心理學的根本任務是預防和減少犯罪行為,、維護和保障社會安定。一方面,,了解犯罪心理可以采取適當的幫助措施,,干擾和破壞影響和誘導犯罪的因素,;另一方面,,普通人了解犯罪心理學的內容后,,可以評定自己的心理狀況,避免發(fā)生犯罪,。
3,、有助于提高刑事司法活動的水平
用回溯法來推斷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動機,、人的性格特征,。實施有效的審訊活動。
4,、有助于提高發(fā)行罪犯的質量,。掌握心理,有的放矢,。第四節(jié) 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方法(8種)
一,、觀察法。指有計劃,、有目的地通過對可能犯罪人或既然犯罪人的言詞,、表情、動作和行為等外部表現去了解他們的心理活動的一種方法,。
1,、客觀觀察法
(1)直接觀察法,。一是指對可能犯罪人或既然犯罪人在學習,、勞動、交往活動過程中的觀察,,或對有精神疾病的違法犯罪者在臨床中的觀察,。二是指個案法,通過了解某個違法犯罪者生活史或對其未來的生活歷程進行追蹤觀察了解,,以研究其犯罪心理形成和發(fā)展變化過程的方法,。
(2)間接觀察法。包括:
①問卷法,,是一種通過填寫表格,、回答問題等形式來分析研究對象心理的方法。關鍵是問卷設計的科學性,;優(yōu)點:同時對大量的研究對象進行,,后對答案進行統計處理和總結,從中發(fā)現研究對象的共同心理特點,;缺點:是所得材料無法與研究對象的活動和行為加以對照,,難以做出質量分析,。
②談話法,是研究者根據事先確定的問題,,同研究對象進行談話以了解其心理活動的方法,。優(yōu)點:交談時不清楚可當場補充提問。缺點:對研究對象的心理活動的結論只能根據他的回答做出,。
③活動產品分析法,。通過研究對象的日記、文章,、作品,、書信、勞動產品等的分析,,從中提示其心理活動的方法,。
2、自我觀察法,。內省法,,主觀法,是通過研究對象自己的陳述 來研究其心理活動的一種方法,。也分為:
(1)直接觀察法,。分析研究對象的口頭或書面陳述。
(2)間接觀察法,。分析研究對象的書信,、日記、自傳,、回憶錄,。
二、調查法,。指研究者為研究違法犯罪人的某些心理問題,,直接找有關的人去調查,以了解有關情況并從中提示基心理特點,、原因和規(guī)律的方法,。
調查方式多種多樣。要客觀,,忌主觀,。
三、實驗法,。是研究者有意控制某些條件,,促使研究對象發(fā)生一定的心理現象,以研究某些心理活動的規(guī)律的活動,。
四,、心理測驗法,。智力測驗法測驗智商、人格量表測量人格特征,。
五,、歸因法。是探討犯罪人犯罪行為原因與分析因果關系的方法,,也就是從犯罪行為回溯推論犯罪行為原因的方法,。包括三個方面:
(1)犯罪心理的歸因,即把犯罪心理的產生歸結為什么原因,。(2)犯罪行為的歸因,,即根據犯罪人的行為和外在表現推測其心理活動。
(3)對犯罪人未來行為的預測,,即根據犯罪人過去的行為表現,,預測其今后有關情境中產生什么行為。
六,、案例分析法,。是選擇具有研究價值的各類案件,進行心理分析,,從中找出不同類型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發(fā)展變化的規(guī)律,。
這是一種從具體到抽象、從分析到綜合,、從特殊到一般的研究方法,。其關鍵在于案件的典型性,要得出有價值的結論,。
七,、經驗總結法。是研究者應用心理學的原理去總結公安,、檢察,、法院,、監(jiān)獄等部門的實際工作者與犯罪作斗爭及矯治罪犯的豐富經驗,,從中得出科學結論的方法。
八,、數量統計分析法,。是的搜集和處理研究資料時進行宣分析的方法。
犯罪人的心理過程,、個性心理,、心理狀態(tài)及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發(fā)展變化過程中,既有質的特點,,又有量的特征,。
第五節(jié) 犯罪心理學發(fā)展概況
一,、西方犯罪心理學發(fā)展概況
(一)西方犯罪心理學的產生與發(fā)展
犯罪心理學與犯罪本是一家。犯罪心理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開始于19世紀后期,,在20世紀20年代得到迅速發(fā)展,。
1、犯罪心理學產生的歷史背景和理論基礎,。
經濟發(fā)展,,犯罪增多,資本家采取非法手段,?!尘?19世紀自然科學有了很大的進步,19世紀70年代,,心理學從哲學中分化出來,,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特別是德國生物學家,、哲學家,、心理學家馮特于1879年在萊比錫大學創(chuàng)辦了世界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開始用科學實驗的方法來研究人類的心理和行為問題,,從而誕生了現代心理學,。為人們對犯罪人犯罪心理和犯罪行為進行系統的研究提供了科學的理論基礎。
2,、犯罪心理學的產生和發(fā)展,。犯罪心理學產生于兩個源流:(1)作為理論學科的犯罪心理學的源流。(2)作為應用學科的犯罪心理學的源流,。
(二)當代西方犯罪心理學研究概況 當代西方犯罪心理學研究涉及的主要領域:
1,、犯罪原因。
2,、犯罪動機,。
3、犯罪決策,。
4,、犯罪預測。
5,、少年犯罪心理學,。
6、犯罪精神病理學,。
二,、我國古代犯罪心理學思想
(一)關于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論述
1、社會經濟與犯罪心理,。
2,、人性與犯罪心理,。
3、后天習俗與犯罪心理,。(討論)
(二)關于犯罪心理預防的思想
1,、身教勝于言教。
2,、重視家庭預防的功能,、社會交往的預防功能、早期教育的預防功能,。
3,、重視刑罰和教化的心理預防功能。
4,、修身自強,。
(三)關于審判心理的論述
1、注意在訊問中觀察被訊問人的心理反應,。
2,、強調嚴格按照犯罪者的主觀心理狀況定罪量刑。
3,、司法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心理素養(yǎng),。
三、我國犯罪心理學研究現狀
第六節(jié) 本書的體系構思(p20)
犯罪心理學講課視頻篇四
犯罪心理學心得體會
廣義概念
典型案例(詳細分析,,若果自己是罪犯,,怎樣避免犯罪;受
害人要怎樣降低傷害)
心得體會,,自己的感悟,。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是指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以及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的一門學科,。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連。這一門學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關“是什么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做為證人,,以幫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學亦有處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為,。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除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之外,,還包括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如預防犯罪,、懲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學問題,;還包括有犯罪傾向(即尚未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的心理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心理;還包括被害者心理,、證人心理,、偵查心理、審訊心理,、審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預測等等,。簡單地說,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為,,又研究與犯罪作斗爭的對策心理學部分,,即被認為是司法心理學的有關內容。
案例:我有一個朋友,,長的是挺漂亮的,。在他們老家,由于經濟發(fā)展趕不上沿海地區(qū),,家庭收入也不高,。為了補貼家用,就會利用暑期和雙休日出去打工,。有一次,,她碰到一件事。有一個店鋪的老板招工,。她的招工條件是:女,,20-25歲,長相清秀,,要求學歷高中以上,,待遇豐厚,工資面議,。由于我的朋友符合招工的各種條件,,所以她就去應聘了。在工作的第一天,,那個小老板就嫌我的朋友的穿著不是很時髦,,就提出說讓我的朋友去買一套時髦的裝束,費用由他出,。我的朋友就覺得她只是來打工,,而且覺得自己的穿著雖然不是很時尚,但是也應該屬于拿的出手的一種就謝絕了老板的好意。在中午時,,老板以天熱,,來回走不僅熱得很,而且不利于休息為借口,,就對我的朋友說那天的午飯由他包辦,,而且在飯后還給她提供休息的地方。
我的朋友是有一定的社會經驗的,,第一天上班哪有這種好事,,而且對方又是單身了幾年地男子,而她又是年輕貌美的姑娘,,這種情況不得不防,。于是她就推脫,但是老板還是執(zhí)意要留她吃飯,,就在兩人僵持的時候,,救星出現了。朋友的弟弟來找她回家吃飯,,她馬上有了理由就和弟弟一起回家吃飯了,。當然下午也就不敢再去了。
我的分析:我覺得這個事件在過去后仔細想想就覺得在招工信息中老板就透露出了一種變相招親的感覺,,首先,,那個老板是賣太陽能的,其實只要是員工能說會道,,能將產品推銷出去就行了,,最適合的人群當然是年紀稍張,有豐富的社會閱歷的人,,可是卻明明白白寫著要20-25歲地妙齡女性,。這是老板有其他想法的第一個表現。當然,,這一點很多應聘的人都
會忽略,。
其次,在老板說是能讓員工報銷賣衣服的錢是就更有問題了,,畢竟是第一天上班,,否工作下去都是未知數,老板怎么會這么好還讓員工去買衣服呢,?這里就是老板可能別有用心的第二個表現,。我認為,女人天性就是不會嫌衣服多的,,一些抵制誘惑力差的就有可能會接受老板的殷勤,,這樣就會有受之于人的感覺。讓你不好意思再拒絕老板接下來的“好心”。在這里,,我覺得那老板還是很詳細計劃過的,,他利用人的貪心就可能會達成他的目的,。
再者,,老板以天熱,回家吃飯來回會導致休息不好為借口想讓女子留下來吃飯并且提供
犯罪心理學講課視頻篇五
犯罪心理學
①犯罪心理學可誕生的標志是1897年出版的《犯罪心理學》②犯罪: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以及應受刑法懲罰性。③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基本原則:客觀性,,理論聯系實際,,倫理性原則。④犯罪心理學是應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變化規(guī)律的一門學科,。⑤犯罪心理學上的犯罪人是刑事犯罪意義上的犯罪人。⑥犯罪心理學研究內容:犯罪心理學的基本問題,,個體犯罪心理形成發(fā)展和變化的理論,。不同類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學理論在司法實踐中的應用,。⑦犯罪心理學的任務:理論→探索犯罪心理的規(guī)律,。實踐→研究要為揭露,懲治犯罪和改造罪犯提供心理學依據,。⑧犯罪心理學研究主要方法→觀察法,,皮亞杰。調查法,、測驗法,、實驗法、案例分析法,、個案法,。⑨精神分析學派:精神分析是由奧地利的弗洛伊德于19世紀末創(chuàng)立的。⑩弗洛伊德的犯罪觀:犯罪行為產生的原因→本能,,人格,,罪惡感。犯罪行為的防治→重視法律的作用,,提倡運用認同作用和升華作用等方式防治犯罪,。11,阿德勒的犯罪觀→自卑和超越,,對犯罪的防治→三大生活領域:友誼職業(yè)愛情,。其途徑是找出罪犯在兒童時期所遭受的合作障礙,額皮癢他們的社會興趣,教會他們怎樣與人合作,。
12,、心理防衛(wèi)機制→五種合理化解釋→否認責任、損害,、被害者的被害,、責難者、高度效忠的群體,。防衛(wèi)機制→合理化作用,,投射作用,認同作用,。
13,、社會學習理論中人類行為的學習途徑→觀察法和親歷學習。人類行為的自我調節(jié)三個過程;自我觀察,、判斷,、反應。觀察學習的四個過程:注意,、保持,、動作變現、動機過程,。14個體的人格特征與犯罪心理的形成→性格與犯罪心理,、氣質與犯罪心理。氣質使犯罪類型打上氣質特征的印記,,不同氣質的人在具體犯罪過程中有不同的特點,。氣質是個人心理活動的穩(wěn)定的動力特征,主要表現在心理過程的強度,、速度,、穩(wěn)定性、靈活性以及指向性上,。15犯罪人在不同階段的心理特點
(一)犯罪前的西農歷狀態(tài)→自我辯解心理,、犯罪決議狀態(tài)、等待犯罪時機的焦慮狀態(tài),。
(二)犯罪過程中的心理狀態(tài)
(三)犯罪后的心理狀態(tài)→情緒表現,,行為表現(試探或其他反常行為)
16、犯罪心理的良性轉化~~~條件:要產生內部心理矛盾,、要有促進犯罪心理良性轉化的的動因,、要遵循轉化規(guī)律。~~~類型→漸進型,,頓悟型,、反復型,。17犯罪心理惡性發(fā)展的征狀→犯罪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增強、個人欲望膨脹,、反社會心理增強,、作案經驗更加豐富、犯罪活動向多方向發(fā)展,。18犯罪心理惡性發(fā)展的階段;定型化,、個性化、職業(yè)化階段,。19激情犯罪的動機→瞬間動機,,既有一定的無意識性,,導致的犯罪行為具有嚴重的危害性和破壞性,,在青少年違法犯罪中容易產生,導致的犯罪行為結束后,,行為人往往會產生后悔的心理,。20犯罪心理形成的基本模式:漸進式(典型,常見)突發(fā)式,、機遇式,。21內外機制:從主體吸收客觀外界的消極影響到形成犯罪心理的過程和規(guī)律是犯罪心理的內化機制。從犯罪心理的整合到發(fā)動犯罪行為的過程和規(guī)律是犯罪心理的外化機制,。22內化過程的五個階段:不良的交往與模仿,、個體對消極社會信息的選擇、形成不健全人格,、違法嘗試獲得體驗,、犯罪意向萌發(fā)。23犯罪情境:侵害對象,,現場條件,、現場氣氛。24人格:一個人的整體精神面貌,,極具有一定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總和,。25犯罪人格:犯罪人格是犯罪人特有的導致其犯罪行為發(fā)生的心理特征的綜合,是一種嚴重的反社會人格,。26犯罪人格特征:犯罪人格的本質是一種反社會人格,,具有穩(wěn)定性與連續(xù)性、不等于注定要犯罪的人格,、是外顯行為與內心心理的統一,。27青少年犯罪的身心基礎:青少年時期的生理發(fā)育特點:形態(tài)發(fā)育、內分泌變化,、生理機能發(fā)育,。28青少年時期身心矛盾與犯罪的關系→旺盛的精力與調節(jié)能力低的矛盾、興奮性發(fā)育與控制能力低的矛盾,、性發(fā)育成熟與道德觀念缺乏的矛盾,。29變態(tài)心理:變態(tài)心理是指行為人的認知,,情緒情感,、意志活動,、個性心理特征及行為表現超出了正常范圍,。表現出個體辨別能力明顯下降的偏離狀態(tài),。
30變態(tài)心理者犯罪的基本特點:犯罪動機,。行為特征,。犯罪后的一般表現,。31人格障礙:是一種人格在結構及功能上明顯偏離正常,以致不能行之有效地適應正常的社會生活的心理行為表現,。32不同經歷犯罪人心理分析→初次犯罪的心理狀態(tài):僥幸心理,、緊張恐懼心理、悔過心理,。累犯的心理特征:強烈的反社會意識,、情感意志特征,、動機斗爭的復雜性。慣犯的心理特征:反社會意識的頑固性、需要結構的畸形化、犯罪習慣自動化。33慣犯的行為特征:犯罪行為的連續(xù)性,、殘忍性、瘋狂性、狡詐性。34犯罪心理學研究的方法學路徑→描述研究、相關研究、因果研究,。35財產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侵占公私財產和牟取經濟利益的犯罪行為。36盜竊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的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犯罪行為,。37詐騙犯罪是指以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公開以和平的方式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38暴力犯罪是指行為人以暴力手段或者暴力相威脅,,侵害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破壞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以致這些權益受到威脅的行為,。39殺人犯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行為40搶劫犯罪是當場采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人不敢反抗,、無法反抗或無力反抗,將公私財物據為己有的犯罪行為。41性犯罪是指一切受法律、道德、風尚,、習慣及其他社會行為規(guī)范所禁止、譴責和懲罰的性行為,。42毒品犯罪是指違反進度法規(guī),、破壞進度管制活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43計算機犯罪 是指非法入侵受國家保護的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應受刑罰處罰的危害社會的行為,。44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這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