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卷四案例分析題及答案詳細,是法考備考的關鍵資料寶庫,。它涵蓋各領域法律知識在實際案例中的精準運用,,如民法案例中對合同糾紛的深度剖析;刑法案例里對犯罪構成及量刑情節(jié)的細致解讀,;訴訟法案例中程序正義的嚴謹體現(xiàn),;以及對案例背后法理邏輯的透徹闡釋。這些內(nèi)容為考生提升案例分析能力提供有力支撐,。接下來小編給大家?guī)硭痉荚嚲硭陌咐治鲱}及答案詳細,。
【案例一】
【案情】王某(女)與李某(男)于1998年結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區(qū)。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該市D區(qū),。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王某離婚,,D區(q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區(qū)法院起訴與王某離婚,。C區(qū)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師楊某進行咨詢,。楊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講了法院將會判決離婚的意見;李某向楊某表示,某律師想代理其訴訟;楊某當即對李某說,,該律師所承辦的案件85%都打輸了,同時向李某示意其同學在A市C區(qū)法院某庭當庭長。李某深信無疑,決定委托楊某代理訴訟,。李某因為不愿與王某見面,,向法院申請不出庭,C區(qū)法院予以準許,。
C區(qū)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在開庭審理中,李某的訴訟代理人楊某稱,,李某要求離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與李某沒有血緣關系,但未提供任何證據(jù);王某承認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雙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離婚。C區(qū)法院經(jīng)過審理,,判決不準予離婚,。李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A市中級法院認為王某已承認孩子非與李某所生,,就表明兩人感情確已破裂,,應當判決離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審判決,準予離婚,,其中明確了孩子的撫養(yǎng)權和財產(chǎn)的分割,。
王某認為其與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離婚判決存在問題,,2007年6月向A市檢察院提出申訴,。A市檢察院經(jīng)審查認為,A市中級法院認定事實不清,,準予離婚的判決存在錯誤,,財產(chǎn)分配也明顯不當,且對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進行分割,,擬以本院名義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要求法院糾正錯誤判決,。
【問題】
1.對于李某的起訴,B市D區(q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確?為什么?
2.請評價C區(qū)法院在本案一審中的做法是否合法?為什么?
3.王某承認孩子非與李某所生,,屬于自認嗎?為什么?
4.A市中級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為什么?
5.A市檢察院通過何種程序以及對哪些事項可要求法院進行再審?為什么?
6.律師楊某有哪些行為違反了律師職業(yè)道德?
【答案】
1.D區(q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確的,。因為李某是原告,應該向被告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并且其也不符合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的條件,。
2.C區(qū)法院公開審理本案是合法的,,對于離婚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時,,人民法院可以不公開審理,,而當事人未申請則可以公開審理。本案當事人并未申請,,故可以公開審理,。C區(qū)人民法院不應當準許李某不出庭參加訴訟,因為離婚案件屬于當事人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案件,,雙方當事人無特殊理由,,均應親自到庭。
3.王某承認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其在證據(jù)中不屬于“自認”的范疇,,因為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分關系的案件除外。
4.二審法院的判決是不合法的,。因為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j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問題一并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而不能直接作出判決,,即便雙方當事人同意,也無權直接判決,,損害當事人審級利益,。
5.A市檢察院應當提請上級檢察機關對A市中級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訴,不能直接提出抗訴;已經(jīng)生效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能再審,但是對于財產(chǎn)分割等問題,,已分割的,可以提出抗訴;對于未分割部分不能提出抗訴,只能由當事人另行起訴,。
6. 對案件進行勝訴分析的意見而未表明是個人意見;詆毀其他律師;向當事人暗示與法官的關系。
【案例二】
【案情】2007年1月,,甲不慎遺失其手袋,,內(nèi)有其名貴玉鐲一只。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內(nèi)的名片所示積極尋找失主,,與甲取得了聯(lián)系,將玉鐲歸還給了甲。
2007年5月,,甲與丙結婚,。甲、丙合計開設一家茶館,,茶館辦理工商登記注明的開辦人為甲,。因急需資金,甲持玉鐲到信達典當行典當,,經(jīng)商議,玉鐲出典,,獲資金8萬元,,約定3個月后贖回。
因缺乏經(jīng)驗,,茶館慘淡經(jīng)營,,終致難以為繼,2008年8月甲,、丙決定關閉茶館,。此時茶館對外負債2萬元。
同年9月,,甲,、丙自覺緣分已盡,協(xié)議離婚,。
【問題】
1.設,,在乙向甲交還玉鐲之前,乙不慎將玉鐲摔裂,,乙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為什么?
2.設,,甲在丟失玉鐲后焦急萬分,遂在遺失場所張貼數(shù)份啟事,,稱若有人能夠找到玉鐲并送還,,愿以現(xiàn)金5000元酬謝。乙依此啟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時,,甲提出,,由于此玉是祖?zhèn)鳎瑏G失之際一時心急才張貼啟事,,實非內(nèi)心真實意愿,,故請乙給予諒解,不能支付該筆酬金,。在此情況下,,乙的請求應否得到支持?為什么?
3.設,甲并未張貼上述啟事,乙尋找到甲,,將玉鐲奉還,,但要求甲承擔其為尋找失主所花費的電話費、車費,、工時費320元,。在此情況下,乙的行為性質(zhì)應如何認定?為什么?其請求應否得到支持?
4.設,,乙拾得玉鐲后將其以5萬元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請求丁返還?為什么?丁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5.甲將玉鐲典給典當行,,形成什么性質(zhì)的法律關系?若3個月后甲未去贖回玉鐲,,將產(chǎn)生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6.甲、丙離婚時茶館對外所欠2萬元債務仍未清償,。在此情況下,,債權人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
【答案】
1.乙不承擔賠償責任。依《物權法》第111條:“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本題中,,拾得人乙僅系一般過失,故不負賠償責任,。
2.乙的請求應當?shù)玫街С?。依《物權法》?12條:“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甲張貼啟事的行為屬于懸賞廣告,具有約束力,,故乙有權要求甲支付懸賞廣告的賞金,。
3.乙的行為屬于無因管理,。其請求應當?shù)玫街С郑蚱鋵儆趯嵤o因管理行為所發(fā)生的合理或必要費用,。
4.可以,。依《物權法》第107條:“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nèi)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 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故只要失主在知道受讓人之日起兩年內(nèi)要求受讓人返還,,此權利即可實現(xiàn),,故本題中,甲剛剛得知此事,得要求受讓人返還,。丁可以向乙請求賠償。
5.形成動產(chǎn)質(zhì)押法律關系,,屬于動產(chǎn)質(zhì)押中的營業(yè)質(zhì)。若甲不能按期贖回,,玉鐲歸典當行所有,。
6.債權人可向甲、丙主張連帶清償責任,。
【案例三】
【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職員,,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時不慎摔傷,住院治療兩個多月,,花費醫(yī)療費若干,。甲公司認為,,肖某傷后留下殘疾已不適合從事原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與肖某的勞動合同。因與公司協(xié)商無果,,肖某最終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區(qū)法院起訴,要求甲公司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間的醫(yī)療費,、營養(yǎng)費,、護理費、住院期間公司減發(fā)的工資,、公司2006年三季度優(yōu)秀員工獎獎金等共計3.6萬元,。
B區(qū)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與其同住一小區(qū)的B區(qū)法院法官趙某進行咨詢,。趙某對案件談了幾點意見,同時為肖某推薦律師李某作為其訴訟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辦法官劉某的手機號碼,。肖某的律師李某聯(lián)系了承辦法官劉某。劉某在居住的小區(qū)花園,聽取了李某對案件的法律觀點,,并表示其一定會依法審理此案,。兩天后,肖某來到法院找劉某說明案件的其他情況,,劉某在法院的談話室接待了肖某,,并讓書記員對他們的談話內(nèi)容進行了記錄。
本案經(jīng)審理,,一審判決甲公司繼續(xù)履行合同,,支付相關費用;肖某以各項費用判決數(shù)額偏低為由提起上訴。二審開庭審理時,,由于一名合議庭成員突發(fā)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臨時代替其參加庭審。在二審審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執(zhí)行的申請,。2008年5月12日,二審法院對該案作出了終審判決,,該判決由原合議庭成員署名,。履行期屆滿后,甲公司未履行判決書中確定的義務,。肖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而甲公司則向法院申請再審。
【問題】
1.糾紛發(fā)生后,,肖某與甲公司可以通過哪些方式解決他們之間的糾紛?
2.訴訟中,,肖某與甲公司分別應當對本案哪些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3.二審中,肖某依法可以對哪些請求事項申請先予執(zhí)行?對該申請應當由哪個法院審查作出先予執(zhí)行的裁定?該裁定應當由哪個法院執(zhí)行?
4.若執(zhí)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采取哪些與金錢相關的執(zhí)行措施?對甲公司及其負責人可以采取哪些強制措施?
5.根據(jù)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據(jù)何種理由申請再審?可以向何法院申請再審?甲公司申請再審時,,已經(jīng)開始的執(zhí)行程序如何處理?
6.本案中,,有關法官的哪些行為違反了法官職業(yè)道德?
【答案】
1.和解;向公司勞動爭議調(diào)解委員會申請調(diào)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法院起訴。
2.肖某應當對以下事實承擔舉證責任:①與甲公司存在勞動合同關系;②其受傷屬工傷的事實;③各項損失的事實;④未支付全額工資和獎金的事實,。
甲公司應當對以下事實承擔舉證責任:①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②減少肖某住院期間工資報酬的事實,。
3.肖某依法可以對醫(yī)療費,,住院期間的工資申請先予執(zhí)行;肖某應當向二審法院申請;先予執(zhí)行的裁定應當由B區(qū)法院執(zhí)行。
4.①法院可采取以下與金錢有關的執(zhí)行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執(zhí)行人的存款;強制被執(zhí)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債務的利息,。
②法院可對甲公司采取罰款的強制措施;對甲公司的負責人可采取罰款\拘留\的強制措施,。
5. 甲公司可以二審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為由申請再審;可以向某省高級法院申請再審;執(zhí)行程序繼續(xù)進行。
6. 法官趙某向當事人泄露承辦人信息;向當事人就法院未決案件提供法律咨詢;法官趙某提出法律意見;法官劉某在居住的小區(qū)花園私下會見原告肖某的代理人。
【案例四】
【案情】因某市某區(qū)花園小區(qū)進行舊城改造,,區(qū)政府作出《關于做好花園小區(qū)舊城改造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戶被拆遷戶對該通知不服,向區(qū)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要求撤銷該通知,。區(qū)政府作出《行政復議告知書》,告知王某等被拆遷戶向市政府申請復議,。市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認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為,裁定不予受理復議申請,。王某等205戶被拆遷戶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復議申請的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法院認為,,在非復議前置前提下,,當事人對復議機關不予受理決定不服而起訴,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據(jù),,裁定駁回原告起訴,。
【問題】
1.本案是否需要確定訴訟代表人?如何確定?
2.行政訴訟中以復議機關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審裁定,提起上訴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4.如果二審法院認為復議機關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不成立,,應當如何判決?
5.本案一,、二審法院審理的對象是什么?為什么?
6.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審裁定提起上訴,在二審期間市政府會同區(qū)政府調(diào)整了補償標準,,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法院是否應予準許?理由是什么?
【答案】
1.本案需要確定訴訟代表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同案原告為五人以上,,應當推選一至五名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在指定期限內(nèi)未選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指定,。
2.行政訴訟中以復議機關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
①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原告不服復議決定的;
②復議機關在復議期限內(nèi)未作出復議決定,,原告不服的;
③復議機關拒絕受理復議申請或者不予答復,,原告不服的。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審裁定,,提起上訴的主要理由是:復議機關不受理復議申請的行為是行政機關的一項具體行為,,無論是否屬于行政復議前置的情形,只要原告不服該復議決定,,均可以起訴,,法院應予受理。
4.如果二審法院認為復議機關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不成立,應當作出撤銷"不予受理決定書",,判令復議機關受理復議申請,。
5.本案一、二審法院審理的對象是市政府不予受理復議申請的決定,。因為原告起訴要求撤銷的就是該決定,,故法院應當以該決定作為合法性審查的對象。
6.若本案原告上訴后市政府會同區(qū)政府調(diào)整了補償標準,,上訴人可以申請撤回上訴,,法院經(jīng)審查,若認為該市,、區(qū)政府調(diào)整補償標準的行為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禁止性規(guī)定,,不超越或放棄職權,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申請撤回上訴是上訴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第三人無異議的,法院應予準許,。
司法考試案例分析題答題技巧
一,、為何案例分析題的得分如此之低
從我們在多年考前輔導中掌握的情況看,造成案例分析題應試失敗的原因,,主要有如下情況:
其一,,做題速度過慢,根本沒能做完所有試題,,部分考生甚至還剩下2-3道題,。
其二,弄清楚了案例分析題題干中交待的各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關系,,卻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點,,讀完題目后,大腦即一片混亂,。
其三,,看懂了題目,但不知如何下筆回答題目中所設的提問,,深恐一寫就錯;好不容易下決心提筆作答,,但一寫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領,,費力又不討好。其四,,能夠下筆作答各個問題,,但很快發(fā)現(xiàn)自己的觀點前后矛盾,,分析題目的思路頗不統(tǒng)一。于是抓緊涂抹重寫,,一陣子忙亂下來,卷面上箭頭滿天飛,,卷面效果一塌糊涂,,十分難看,從而影響卷面分數(shù),。
其五,,對題目中所涉及的一個關鍵性法律問題拿不準,而這一關鍵性問題又決定著其他問題的作答,,心中著急不已,,而又束手無策。把過多精力浪費在難題上,,臨到交卷的最后關頭,,只好匆忙間作出取舍,草草應付,,自然難得高分,。
以上作答案例分析題的各種窘相,可能所有的考生都或多或少地遭遇過,。造成以上各種情形的原因,,固然有相關法律知識點掌握不牢等因素在作怪,但更多的在于應試案例分析題的經(jīng)驗嚴重不足,,作答案例分析題的方法有所不妥,。我認為,通過在考前多做案例分析練習題(而且法律教育網(wǎng)網(wǎng)校的老師強調(diào)親自動手練習,,深感贊同),,鞏固已掌握的常考的基本法律制度,、澄清有關法律知識的易混淆點,,以積累作答案例分析題的經(jīng)驗、掌握基本的做題技巧,,培養(yǎng)正確的做題方法,、養(yǎng)成分析案例分析題的正確思路,是非常關鍵的,。而知識,、經(jīng)驗和方法,正是提高案例分析題得分的重要因素,,是三位一體的致勝武器,。
如前所述,,知識、經(jīng)驗和方法是提高卷四得分三位一體的致勝武器,。“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牢固掌握相關知識點固然重要,,但良好的做題方法,,準確的分析試題的思路,以及豐富,、實用的做題經(jīng)驗,,則是更為重要的東西。希望大家通過案例分析題的實戰(zhàn)訓練,,再加上自己的思考,,每個人都能掌握一套良好的作答案例分析題目的方法。
二,、關于案例分析題練習的建議
第一,,由于案例分析題目綜合性較強,難度較大,,要求具體應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較高,,大家最好復習司考到相當階段后再做案例分析題的練習。
第二,,案例分析題的練習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大家可量力而行,,不宜貪求過多的練習,。
第三,考生在作答每一個題目時應堅持獨立思考,,親自動手用筆寫出答案來,,爾后再對照答案部分,看一看自己成功在何處,,錯誤在何處,,不明白的地方可參考答案的解釋。最后,,應對照老師或參考書上的解題思路,,檢討一下自己分析題目的思路有無重大偏差,以求下次作答類似題目時不再重蹈覆轍,。
這里要強調(diào)的是,,在平時練習中,一定要親自動筆寫出答案,,而非在頭腦中一形成抽象,、模糊的大致答案后即急于翻看正確答案,。許多考生在司考考場上作答卷四時,會陷入眼高手低的窘境,,這就是平常不勤于動手寫答案,,缺乏實際操作能力所致。
三,、做好案例分析題的一般步驟與方法
如前所述,,案例分析題一直是考試中平均得分最低的,也是令許多考生望而生畏的題型,。很多考生在考前復習中就怕做案例分析題,,在實際考試中更缺乏自信,,答題時往往感到一片茫然,,不著邊際,因此低分的結果在所難免,。其實,,案例分析題并非如許多考生想象或認為的那樣可怕,只要抓住復習與應試的規(guī)律,,就非常容易作答,,甚至成為你最易得分的一種題型。
首先,,從應試規(guī)律來看,,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首先確定本案例分析題考的是哪一個部門法的內(nèi)容,這是較容易判斷的事情,。從歷年考試的案例分析題來看,,無非是以下幾個部門法的內(nèi)容: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專利法、繼承法,、刑法,、刑訴法、民訴法,、仲裁法,、公司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國際經(jīng)濟法以及律師法第十幾部法律、法規(guī),,而交叉考查若干個部門法的案例分析題尚不多見,,即使有,,也是以一個部門法的考點為主,個別問題兼及其他部門法的個別知識點,。
2.其次確定考查的是哪一個或哪幾個法律制度,。確定了部門法之后,思考的范圍就大大地縮小了,。爾后可根據(jù)問題的設置來確定所考查的具體制度為何,,如在民訴法試題中,考查管轄,、當事人,、訴訟程序往往是家常便飯。從歷屆試題情況看,,案例分析題一般都是考查部門法中最重要的內(nèi)容,,即最基本的概念、法律制度等,,只要掌握了一個部門法中最基本的規(guī)定,,你就會充滿信心。
3.詳細分析案情,,并不急于書面作答,。一般而言,案情敘述中所給出的有法律意義的信息都是有用的,,要么正面地提供解答線索,,要么反面地提供干擾正確作答的信息,因而不要忽略任何一
個有法律意義的信息,,一定要對之有足夠的法律意識和敏感,。如果你的答案并未考慮一個重要的信息,那么就需要回過頭來好好檢討一下了,。
4.根據(jù)案例分析題命題者“因法設題”的命題思路,,去按“因題找法”的思路作答。案例分析題命題的思路一般是從法條到案例,,命題者頭腦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內(nèi)容和知識點,,由此決定了所適用的法條,爾后再去因法條而設計案情和題目,。據(jù)此,,考生在作答時一定要養(yǎng)成“因題找法”的思維習慣,即確定了欲考查的內(nèi)容,,爾后迅速在腦海中尋找所欲適用的法條,。
5.找到法條后,決定書面答案,,并統(tǒng)籌考慮全案各種情況,,上下對照,,在卷面上寫下最終答案。對于案情比較復雜的合同法,、繼承法和程序法試題,,有必要在草稿紙上列出各種當事人的關系,確定彼此間的權利義務,,并對照案情陳述檢查一下有無遺漏的信息,,以此協(xié)助作答,交果會更好,。
總之,,若考生明了了案例分析命題的“因法設題”規(guī)律后,有意識地培養(yǎng)自己“因題找法”的解答思路,,定會變難為易,,十拿九穩(wěn)地作出正確的答案來。
司法考試《卷四》分析題常見失分點
1.分析出現(xiàn)偏差,,基礎知識掌握不好,。分析題考查的范圍比較廣,,需要考生具備一定的實力,,想要克服這一點,只能依靠考生的自身努力,。
2.分析不全面,。對材料的分析不夠全面是分析題最常見的丟分點,建議考生在落筆之前先在材料中把關鍵的字眼挑出來,,然后分析其法律關系,,最后結合上下文進行答題。
3.個人觀點過多,,法律分析不足,。分析題與論述題最大的區(qū)別在于必須運用你所掌握的知識來解剖案情,而不是對案情進行評論,??荚嚧?有的考生在答分析題時加入很多主觀因素,甚至出現(xiàn)分點論述,,把分析題當成了論述題來答,,導致丟分。因此,,建議考生在答題時一定要嚴格依照法律邏輯的過程,,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不要有太多的主觀臆斷,,所表述的內(nèi)容一定都要有法律依據(jù),。基本的答題套路是:“由于……依據(jù)某某法律,,因此……屬于(或構成)……”
4.過于口語化,,沒有法言法語。運用法律的語言來解決案件是一名高素質(zhì)法律人才必備的能力之一,,如果在分析案例時無法做到法言法語,,甚至沒辦法做到用書面語答題,其肯定不會得高分,。這種現(xiàn)象在非法學的考生中比較常見,,因此,考生應當加強這方面的訓練,,勤加練習和模仿,。
5.不區(qū)分段落,格式過于單調(diào),。這屬于卷面上的問題,,但卻是致命的問題,因為閱卷老師對于黑壓壓一片的文章是肯定不會逐字逐句地閱讀的,,就算你寫得再好,,分析得再準確,也無法引起老師的注意,。因此,,建議在每分析完一個法律關系之后,都要另起一段,,這樣看起來卷面更加整潔而有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