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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篇一
第二十八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工作,促進學校經營業(yè)務的發(fā)展,,提高學校經濟效益,,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jié),、財務組織
第二十九條學校財務人員設專職會計員,、出納員、收銀員,、倉管員,。
第三十條會計員
在經理的領導下,有權和必須監(jiān)控出納,、收銀,、倉管的工作,確保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既有明確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約。經理不能兼出納;會計員不能兼任出納,、收銀,、倉管,會計只管帳不管錢和物;出納員管錢不管帳和物;倉管員管物不管錢;
第三十二條財務人員必要時應簽訂崗位責任書和勞動合同,,保持相對的穩(wěn)定,。財務人員的任命、招聘,、調動和離職,,必須經部門經理審查批準,辦理交接手續(xù),。擅自離職者,,扣發(fā)工資并追究法律的后果責任。
第三十三條不稱職的財務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提出辭退請求,,直接決定辦理交接手續(xù)后予以辭退和調聯動,。
第三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恪守本單位的財務秘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學校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為學校教育事業(yè)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節(jié)財務流程
報銷流程
注:1、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付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即可報銷;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2,、對于手續(xù)不齊備的報銷單據,財務部不予付款;使用違規(guī)報銷單據的,,學校有權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額在500元以上時,借款人須提前2天通知出納,,以便備款,。
2、借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準;100元以上都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及總經理簽字,。
3、未結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記帳流程
資產管理流程
第四節(jié)資金管理
第三十五條為適合資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收入,,活動經費,、員工工資、借款,、報銷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條學員的繳費收入,由收銀員(程柳金,、梁杏蘭)負責代收保管,。
出納員必須每天把招生組的學費收入點算準確,與收銀員交接時互相簽字登記,。
第三十七條收銀員和出納員必須認真點鈔,、驗鈔,事后發(fā)現短款或收取偽鈔的,,由當事人照額賠償,。保險箱內也不允許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標并被盜,,由直接責任人照額賠償,部門經理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出納工作必須憑有效憑證,,辦理審批手續(xù),,并要有領導和經手人簽名方可支款登記。無經理,、會計,、經手人簽字認可的支款,一律無效,。每周應把所有的單證交給會計員審查登帳,。
第三十九條出納員必須設置《現金日記帳》及《銀行存款日記帳》,逐日,、逐項分別登記入帳,,發(fā)現帳帳不符或帳款不合時,必須查明原因及時更正,。
第四十條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傳活動、招聘等確實需要借款的,,應手寫借據,,征得部門經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斬后奏無獲準借款的,,由出納員承擔后果。所有借款必須從本月發(fā)放工資時一次性扣還,,前欠不清,,后不再借。
第四十一條借款,、報銷等支出低于100元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核準,出納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條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費用時,,必須提前通知出納員。
第四十三條發(fā)放辭職員工工資時,,必須由總經理,、部門經理、后勤部簽名方可發(fā)放,。
第五節(jié)庫存控制
第四十四條購入學員教材,、飲料等,,倉管員憑購貨單,清點購入的教材及飲料,,確認無誤后,,填寫入庫單給財務部,方可登記入帳,。會計分品種,、規(guī)格記數量和單價及總金額。倉管員分品種,、規(guī)格記數量,。月末時,將各自的進銷存數據進行核對,。
第四十五條如發(fā)現購貨單與實際來貨不一致時,,應及時與采購人員核對,更正處理,。
第四十六條倉管員必須憑學員收款收據方可發(fā)放教材書,。
第四十七條倉管員應建立庫存商品的明細帳,做好庫存商品進銷存記錄,。
第四十八條每月末倉管應對教材書,、飲料分別進行盤點,詳細填寫盤點表,,包括品種,、規(guī)格。盤點結果必須與帳面數進行核對,,如有盈虧現象,,應查找原因,作出結論,,再由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十九條加強庫存商品的管理和監(jiān)控,如發(fā)生丟失,,由倉管員負責;
第五十條每季度由后勤部,、財務部組織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節(jié)費用報銷
第五十一條辦公教材/文具的采購本著價格合理,、經濟適用的原則按實際需要統(tǒng)一采購,,并指定專人兼職保管發(fā)放。領用時按人登記,。員工離職時如數交還(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從工資中扣回其物品價值,。
第五十二條水電費的開支須憑有關部門的收據報銷,,并一定要附上當月起止的用量記錄,、單價,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條加強電話通訊管理。私人電話,、聲訊電話杜絕打,,無關重要不該打。
第五十四條業(yè)務招待費是指開展經
營需要與有關政部門發(fā)生的公關費,,應本著“合理,、節(jié)約、有效”的原則開支,,不得鋪張浪費,、更不得虛報弄假。餐飲招待報銷時,,應注明事由,、單位、個人姓名,、人數,,以便監(jiān)察審查。
第五十五條費用報銷需憑有效證據,,由經手人簽字,,經負責人審批,由會計員審核無誤,,再由出納員支付,。如發(fā)現虛報多報重報的情況,按報銷金額10倍予以處罰當事人,。
第七節(jié)資料上報
第五十六條會計員必在每月六日前上報會計資料
第五十七條會計資料上報內容
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
庫存商品進銷存明細表
營業(yè)收入匯總表
管理費用明細表
中心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和國家有關法規(guī),結合中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yè)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zhí)行。
第3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4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yè)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qū)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tǒng)一管理區(qū)域內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tǒng)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6條 中小學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guī)定執(zhí)行,。
第7條 中小學校校辦產業(yè),、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tǒng)一領導,。
第三章 單位預算管理
第8條 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小學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9條 國家對中小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小學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yè)
發(fā)展計劃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10條 預算編制原則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11條 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fā)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12條 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中小學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小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zhí)行。
第13條 預算執(zhí)行和調整中小學校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yè)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zhí)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4條 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15條 中小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yè)經費,,包括教育事業(yè)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y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guī)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三)事業(yè)收入,,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學生收取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yè)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yè)收入,。(四)經營收入,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小學校附屬獨立核算
的校辦產業(yè)和勤工儉學項目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條 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7條 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8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yè)支出,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事業(yè)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小學校用于建筑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筑設施發(fā)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小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第19條 中小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濟收入配比,。
第20條 中小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21條 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主度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guī)定,報主管部門習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guī)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22條 中小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中心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fā)〔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yè)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jiān)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zhí)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zhí)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jiān)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guī)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zhí)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tǒng)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guī)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guī)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guī)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第八條
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xiāng)鎮(zhèn)2-3人,,大鄉(xiāng)鎮(zhèn)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yè)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tǒng)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tǒng)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zhí)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zhí)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fā)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zhí)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yè)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tǒng)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zhí)行,。嚴格區(qū)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顚S谩V醒牒褪∮糜谵r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y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中心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條為規(guī)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zhèn)中小學校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規(guī)范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學校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如實的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yè)收入(如:住宿費,、其他事業(yè)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條學校的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tǒng)一核算,,統(tǒng)一管理,。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單位預算;學校收取的各種代收費、農村學校收取的幼兒經費都要納入學校經費帳戶統(tǒng)一核算,。所有經費都不得截留或隱瞞,,事項發(fā)生后15天內不辦理經費解繳手續(xù)的視為挪用教育經費,對單位領導人和經辦人進行通報并處以違規(guī)金額3-5%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上級部門處理,。
第六條學校面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除出具收費票據外,,一律要填寫收費情況統(tǒng)計表,,必須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核實簽字后,隨票據報財務人員記帳,。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事業(yè)支出、專項支出,。
第八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钆浔?。
第九條單位支出按下列口徑辦理:(1)購入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購入其他各種批量物品在領用時憑出庫單列報支出,。(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第十條人員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zhí)行人員編制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發(fā)放獎金、福利,、補助,。凡發(fā)放獎金的,首先要考慮有資金來源,,不得舉債發(fā)獎金;其次要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并嚴格按考核結果發(fā)放,。并將考核結果隨獎金發(fā)放表報財務部門備查。
第十一條各單位的公用經費應在教育局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yè)務支出需要,,按月有計劃,、合理地使用。凡因實際情況,,超出全年預算指標的,,
需打報告,經縣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如發(fā)現不該報銷的而報銷,由經辦人和審批人負責追回所報資金,。追不回的資金,,由校長和財務人員各承擔50%。學校重大支出要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會辦,,會計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xù)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學在20xx元以上,,初級中學在3000元以上,。 第十二條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經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按先立項后預算再招標,,最后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xù),,工程完工后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xù),,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筑專用發(fā)票,。
第十三條校舍維修,、裝璜項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裝璜方案,,打報告送縣局計財科,,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再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十四條業(yè)務招待費管理,。業(yè)務招待必須堅持勤儉節(jié)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對各類活動或來客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所有業(yè)務招待費必須在事業(yè)支出—公用經費—業(yè)務招待費目節(jié)科目中核算,。并每學期向教職工公布一次,。
第十五條差旅費用管理??h內不發(fā)出差補助費,,縣外按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費用必須在事業(yè)支出-公用經費-差旅費目節(jié)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條培訓費用管理,。凡是要報支培訓費用的,,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zhí)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縣教育局通知或相關的批準手續(xù),,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流動資產指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貸等,。 第十八條學校收取的各項經費都必須在當日解繳銀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第十九條學校報帳員根據業(yè)務開支情況,,及時結報,補足備用金,。各學校應記好現金日記帳,。
第二十條各學校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固定資產按性質進行分類,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分為教學用房,、生活用房,、辦公用房、其他輔助用房)和建筑物(分為道路護欄、綠化景點,、圍墻,、運動場、其他建筑物);專用設備(分為實驗設備,、實習設備,、文體設備、其他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分為辦公設備,、車船,、醫(yī)療設備、炊事設備,、服裝,、其他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的計價:(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帳,,購置車輛按支付的車輛購置費及附加費計入購價之內。(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接受固定資產時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行調整,。 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學校必須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和縣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帳務處理,對因布局調整需要撤并的學校資產的處置,。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學校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并按規(guī)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第五章財務監(jiān)督制度
第三十四條各學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財領導小組,,財務單列的學校,每學期結束,,進行一次民主理財,并把招待費用,、差旅費用以及一學期末的收支結余情況,,向教代會做一次報告。理財小組對一學期來的收支情況作出評價,。農村中小學每月進行一次民主理財,。合理的支出發(fā)票和收費統(tǒng)計表,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后,,再由報帳員按程序報帳,。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中心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篇五
一,、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熟悉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掌握本行業(yè)業(yè)務的有關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yè)務,。
二,、持證上崗(會計證、電算化合格證),,定期參加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yè)務技能。
三,、按照《會計法》和上級要求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帳、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四,、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對違反國家統(tǒng)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測,,按照收支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并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zhí)行,。
六,、正確分清各類收支,按月向董事會和校長匯報學校財務執(zhí)行情況,,協助校長做好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七、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按物價局規(guī)定辦理,,亮證收費,,所有收費全部入帳,不設帳外帳,。
八,、對往來款項設立明細帳,及時清理;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九,、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按規(guī)定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xù)完整,,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說明詳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十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定期立卷歸檔,。
十二、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全部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并編制移交清冊,。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中心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篇六
一,、本單位的業(yè)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yè)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保存,。
二,、凡是開具行政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收據對外收費,,一律按照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jiān)督,,發(fā)現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如果制止和糾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匯報,,請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并注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權限,、審批程序的規(guī)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
2.大批,、大件設備采購,、基建維修申報審批程序
(1)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后,由具體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計劃,。
(2)預算計劃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后,報區(qū)政府采購部門,。
五,、復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xù)及相關單據,、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按規(guī)定辦理支付手續(xù),,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收支項目的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xù)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及時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