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是我國的政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特別行政區(qū)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shù)民族都有適當名額的代表,。它行使國家立法權,,決定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問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主要職權是:修改憲法,,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審查和批準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和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以及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批準省、自治區(qū)和直轄市的建置,,決定特別行政區(qū)的設立及其制度;決定戰(zhàn)爭與和平問題;選舉,、決定最高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即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選舉國家主席、副主席,,決定國務院總理和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決定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同時有權罷免上述人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時間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54 年以來共舉行了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它的常設機關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最高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和委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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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何時,、何地召開的?請你查一查這屆人大主要的議題是什么?